莫让“服务外包”成推卸责任的借口
2022-10-27 17:37:5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近年来,基层政府为了改善服务供给,将一些服务事项外包给第三方机构承担。这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有利于提升行政效率、提高服务水平。不过,部分基层政府和部门在“服务外包”后,忽视对第三方机构的管理和监督,甚至借“外包”之名,将自身职责“一包了之”“一甩了之”。这不仅不能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还可能导致一些不良后果,需要引起重视。(10月27日 半月谈网)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实事求是地说,政府“服务外包”本是多赢之举。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既给企业创造了机会,市场竞争机制也倒逼企业提升服务的竞争力,而最终受益的是老百姓。也让地方政府可以腾出更多精力投入管理,以便更好地履行和发挥责任。但如果存在“慵懒散浮拖”作风问题,把“服务外包”当作推卸责任的借口,这不仅无法达到优化治理的目标,更会生出不作为、不担当的不良风气。 仔细想一想,近段时间网络上有关“服务外包”的争议确实不少。比如一些基层政府部门曾经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将政务号等新媒体运营工作外包给第三方机构承担,就出过问题。有第三方机构凑内容、拼数据,与网民缺乏有效互动,甚至攻击网民,损害了当地政府形象。又如中部某地一家镇中心卫生院以宣传为由,邀请知名作家撰写工作总结,将公文工作变成了“文学创作”,造成不良影响。 “服务外包”倍受争议,究其原因,大概有两点。一是监管考核不严,服务外包走偏。二是不分工作性质,一律外包处理。无论哪一种情况的出现,都在警示地方政府部门,第三方服务应是对现有工作的一种补充,而不是弱化公职人员的履职能力。绝不能借“外包”之名,将自身职责“一包了之”“一甩了之”。 “服务外包”,责任不能外包。第三方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的是政府形象和公信力。“服务外包”,一定不能把责任也外包,甚至甩包。这就要求地方政府一方面要制定实施细则,厘清政府购买服务的适用范围,哪些工作适合外包,哪些工作可以适度外包,哪些工作绝对不能外包,要有清晰的界限和严格的规范。另一方面也要加强监管考核,让第三方机构严格照章办事。对群众评价不高,知错不改的第三方机构,要坚决解除外包关系。(李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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