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农村留守儿童,需多方发力
2024-01-02 09:04:31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
近日,民政部联合14个部门印发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到2026年,全面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精神素养,健全监护体系,加强安全防护水平,并以儿童需求为导向,实现更加精准高效的关爱服务。这一举措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支持和保障力度,为他们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提供更加充分和有效的保障。 农村留守儿童是现代社会面临的一项重大挑战,他们由于父母外出务工等原因长时间独自留守在农村,面临着情感疏离、安全风险和教育资源匮乏等问题。关爱服务的不足给他们的成长特别是心理成长带来了不容忽视的影响。 事实上,关爱留守儿童绝不仅仅要确保其物质生活无忧,还应注重心理健康和精神关爱。在行动方案的实施中,心理健康教育被赋予了重要任务。学校将留守儿童纳入心理健康关怀的范畴,提供心理辅导和教育,帮助他们建立积极的人生态度和健康的心理状态。同时,地方民政部门将指导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在走访中了解儿童的心理关爱需求,并对发现有心理、行为异常的儿童提供及时的干预和支持。此外,相关部门还鼓励亲属、邻居、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进行一对一帮扶,并将心理辅导纳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范围。这些举措有助于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心理健康水平,为他们的成长和发展提供全面支持。 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尤为突出。与城市儿童相比,农村儿童在教育、文化、生活等方面享有的资源和条件稍显滞后。在服务质量方面,行动方案直面乡村发展短板,明确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和发挥各方作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提升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的措施。这将为留守儿童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关爱服务,促进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互联互通,确保关爱服务更加精准、高质量地覆盖到每一个需要帮助的留守儿童,让他们和城市儿童一样,享有充分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迈向新台阶,还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和家庭从细处着手、向实处发力。政府应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全面了解每个留守儿童的情况,使后者得到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政策的充分照拂。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建立志愿者服务网络,为留守儿童提供陪伴、教育辅导和心理支持。家庭要注重亲子沟通,关注留守儿童的情感需求,给予他们应有的温暖和关爱。 我们期待这一方案的落地能够带来实质性的改善,在留守问题的解决上少一点无力感和“无处着手”的尴尬,多一点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和深入推进的决心,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创造更加美好的成长环境。(孔德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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