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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耗费巨资却将办公楼装修成“危楼”,近日,三亚市已将未装修完的办公楼移交市住建局,三亚中院另获新址建设新办公大楼。(6月17日人民网)

一座主体已倾斜的办公楼确实无法再使用,相信三亚市让中院另选新址新建办公楼是无奈之举,但着实让人心疼,装修、新建要花掉巨额的资金,说到底,这些都是无端的浪费。装修预算是4千万,虽然装修未完成,但就“加装了过重的钢结构和使用了过多的装饰材料”来看,花费小不了。原本正常使用的12层大楼完全废掉、装修花费巨额资金、新建更不是小数目…到头来,埋单的还是纳税人。

在整个装修过程中,为何设计计划一再变更,装修预算也从最初的1600万元逐步增加到4000万元,装修申请如何能获得批准,这些都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从设计计划到申请获批,装修过程是一路畅通,三亚中院为了让办公楼看起来不那么“老土”,花起纳税人的钱来可是一点也不心疼。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厉行节约,到了中院领导这里却成了耳旁风,审批的部门也大开绿灯,设计计划也是一塌糊涂,这些都引起深刻的反思。

一座大楼倾斜楼,希望不会有第二座。办公楼的属性就是办公,只要能够满足办公需要,老土一点又有何妨?究其原因,是“享乐主义”、“面子思想”在作怪,与其花费不必要的钱去装潢,不如实实在在为民做点实事,将资金投入民生,让人民得实惠,或许才是最大的政绩,最好的面子。

曾多次成为舆论焦点的“三亚中院大楼装修装成危楼”一事又有新进展——这栋成了烫手山芋的危楼,已经确定由三亚市住建局接手,将进行加固施工后再使用,而三亚中院则已经另获新址建设新办公大楼。

这栋屡次成为舆论焦点的三亚中院大楼,建成于1996年,主楼共12层,1998年又加盖了两座副楼,总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对于三亚中院来说,这栋楼并不是不够用,2009年之所以要重新装修,是因为领导觉得它太老土了,所以才决定要全面装修出新,而随着设计的不断变更,装修预算也一路追加到4000万元。讽刺的是,正是因为装修太复杂,加装了过重的钢结构和使用了过多的装饰材料,搞得好好的一栋办公楼不堪重负出现倾斜,成了不折不扣的危楼。之后,装修工程停工,大楼一直烂尾至今,成了谁也不愿接手的烫手山芋。

如今,危楼转给了住建局,三亚中院则得以获准另外盖楼,危楼事件虽然闹得沸沸扬扬,但对这两个部门来说,却可谓是各得其所——住建局多了一栋办公楼;中院则不仅甩掉了包袱,还将有全新的办公楼。可是,危楼事件难道就这样结束了吗?拍脑袋装修造成的巨大财政损失,难道不应该有人为此承担责任吗?

事实上,早在去年“三亚中院危楼事件”初次曝光之际,舆论的焦点就集中在了“谁来担责”上面,人们希望看到这栋危楼得到妥善处置,更迫切想看到有人为拍脑袋的形象工程承担责任。只因为领导嫌办公楼老土,就要耗费几千万巨资进行装修,这已经够荒唐的了;装修还把好好的一栋楼装成了危楼,搞得几千万财政资金打了水漂,说轻了,这是浪费公款;说重了,这是滥用职权,是渎职,这个责任自然要有人承担。现在倒好,不仅装修的4000万打了水漂,后面还要投入不菲的加固费用,中院另外盖楼更要花费巨额财政资金,可以说,当初这个拍脑袋的装修工程,造成的财政窟窿已经越来越大。这里面直接或间接造成的财政资金浪费,岂是一个“住建局接手危楼”可以了结的?又岂是一个“中院另盖新楼”就可以掩盖的?即便是为了所谓的“改善部门办公条件”,决策者也必须承担决策失误的责任。如果此事以无人担责的方式结束,那么,它不仅不能成为完善机制的契机,反而还会成为鼓励浪费财政资金和不惜成本制造形象工程的恶例。

“三亚中院大楼装修装成危楼”一事发酵至今,种种弊端已经清晰可见——政府部门办公楼就应该气派漂亮,已是思维上的异化;花费巨款装修、盖楼的轻而易举,更让人看到了领导一言堂的“威力”和对财政资金约束的太过疲软;从1600万层层追加到4000万的装修预算,更足见预算增加的随意性……要解决这些弊端,完善机制修补漏洞固然重要,但其基础是必须有人对此负责——如果始终无人担责,谁又会对手中的权力心存忌惮?所谓的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又从何谈起?赵勇(北京青年报 江苏 职员)

人民网报道,三亚市中级法院耗费4000万元装修办公楼,却因加装过重钢结构和使用过多装饰材料,致使大楼不堪重负,主体出现倾斜,成了谁也不敢碰的“危楼”。这事情去年已被媒体曝光,至今却仍无人被追究责任。

事故发生了,却无人被追责,这显然不合常情。发生事故,有这么几种可能性:一是大楼本身建设质量不过关,属于“历史问题”;二是此次装修设计存在问题,未考虑大楼正常承载水平;三是装修施工过程存在问题,如操作不规范等。无论如何,有事故就有责任方,不可能谁都没错。哪怕法院不积极查明原因,当地也有责任介入此事。法院搞装修,花的是纳税人的钱,必须给公众一个说法。

现在问题是,这起事故非但无人被追责,作为当事人一方的法院反倒“因祸得福”,得以另行选址建设新办公楼。这幢危楼则被移交给市住建局管理和处置,以解决该局“办公条件比较紧张现状”。如此一来,法院、施工单位和住建局是“皆大欢喜”了,可公共财政因此蒙受的损失谁埋单?政府的公信力又在哪里?当地如此处置事故,怎么看都不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

这也不由让人产生更多疑惑:当地这么做,究竟是为了掩藏或者包庇什么?很显然,如果这起事故的责任在于施工单位,法院本该理直气壮进行责任追求和索赔。而如果事故责任在法院这一方,施工单位也不会无缘无故地承担后果。即便双方都有责任,进而达成相关协议,那也完全可以摆到台面上,把问题向公众说清楚。假如一切都是在暗箱里操作,人们当然有理由怀疑,背后还包藏着各种不可告人的交易,甚至存在贪污腐败等违法行为。

近日,针对中储粮直属库大火等几起重大安全事故,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在央视《面对面》节目中表示:现在我们对每一起事故调查处理,都要查一查有没有腐败的问题。安全事故背后多有腐败,这已经是一个事实。在很多情况下,腐败与事故如影相随,互相滋生。也可以说,腐败是事故产生的肥沃土壤,事故则是腐败结出的恶果。就此而言,要对三亚中院危楼事故进行彻底追查,关键也要看当地有无决心把反腐败进行到底。

事故发生一年,真相仍然不明,责任主体依旧缺位,这不仅是一种不作为,也是对法律的公然蔑视。不去调查的话,谁也不知道这背后发生什么。不在调查基础上进行追责,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作出处理,自然也谈不上纠正这起事故造成的错误。这且不说,事故调查缺位,也不利于有效解决这幢危楼的遗留问题。据悉,这幢办公楼的装修工程款目前尚未结算完毕。倘若当地不调查真相,不追究责任,就大笔一挥,单方面为此埋单,这又是慷何人之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