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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燃气公司两个月不到扣缴百元滞纳金

2016-01-25 09:14:19揭晓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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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额不扣费,欠费通知方式单一,滞纳金无封顶……

燃气足额扣费制 人性?任性?

东南网1月25日讯(本网记者 揭晓经)绑定银行卡代扣水、电、燃气等日常生活费用,为现代都市居民提供了很大的便捷。然而,最近三明网友“kardel”向我们投诉,燃气公司的扣费方式很不人性化。

“kardel”在东南网《直通屏山》反映,2015年12月16日,他收到三明燃气公司的通知,称其在2015年9月因银行卡余额不足,不能全额支付417元燃气费,而被收取了97元的滞纳金。“为什么不能先扣余额,再对不足部分收取滞纳金呢?”网友“kardel”认为,两个月不到就收了百元滞纳金,这样的滞纳金收取方式和收取标准不合理。 【留言详情】

足额扣费制是否人性化?

“我事先根本没有意识到,银行卡里的钱不够缴纳燃气费了。”网友“kardel”说,让他不理解的是,去年9月,虽然他银行卡里的钱不够全额缴纳417元的燃气费,但是为何燃气公司不能先把银行卡里的钱扣掉,不足部分再收取滞纳金呢?同时,在无法进行扣费之后,他也没有收到任何短信通知,无法及时进行补缴。直至去年的12月16日,在收到三明燃气公司的通知后,他才知道自己9月份曾因银行卡余额不足无法扣费,而且已经产生了97元的滞纳金。

随后,记者联系了三明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了两种燃气费收取方式,一是到燃气公司服务大厅缴费,二是绑定银行卡代扣。银行卡代扣采取足额扣费制,即用户银行卡余额不够当月费用的,则不会扣费。用户在欠费7天后开始被收取滞纳金,根据我国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燃气滞纳金的计算标准是“用户欠费金额×欠费天数×3‰”。

“为什么不能先将银行卡的余额扣除后,不足部分再收取滞纳金呢?”在记者采访过程中,这一疑问也是大多数市民所不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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