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一90后女孩酒驾撞上救护车被判拘役还受罚
2016-04-25 10:50:49包华斌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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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15年10月15日凌晨,90后女孩李某某酒后无证驾驶助力车行驶至三元区白沙吊桥头左转时,与市区某医院救护车的左侧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及李某某受伤的结果。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元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李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血样乙醇含量为188.12mg/100ml,属醉酒状态。事发后,李某某赔偿三明某医院车辆维修费3060元,并取得该单位谅解。 审理:李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李某某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酌定从重处罚。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且主动赔偿被害单位损失,并取得谅解,有明显的悔罪表现,可依法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 评析:酒后不驾车是一道法律底线,每一个酒驾者在行为上已经有了造成交通事故的可能,成为潜在的马路杀手。但是目前依然有一部分司机,对于酒后驾车的认识还常常处于“有常识、欠意识”的状态,社会公众对酒后驾车的危害认识还存在一定的误区。本案告诉大家酒驾不仅会对自己造成伤害,对社会也是一种危害,也是我国法律所不允许的。 编后语: 酒驾惹祸,再一次警示我们“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若对此不以为然,抱着侥幸心理认为不会被查到,以身试法,最终后果自然逃不过法律的处罚,可谓自讨苦吃。广大司机应从中吸取教训,端正态度,摒弃侥幸心理,遵守交通规则,既是对自身负责的体现,也是对亲人、对社会负责的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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