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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尤溪县检察院今年共批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3件7人

2016-11-25 11:06:23郑世贤 林武群 来源:正义网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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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三明11月25日电(通讯员 郑世贤 林武群)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邓某。

2015年4月份,邓某在其姐夫张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的授意下雇佣吴某帮助将诈骗来的钱款取现,而后再转存至指定的账户上,邓某、吴某以取款总额的1%、1.5%作为佣金。吴某持邓某提供的银行卡在广东深圳、惠州、福建莆田、厦门、漳州、安溪等地的银行ATM机上取款。2015年6月19日,公安机关在漳州市将吴某抓获,当场扣押其持有的他人户名的银行卡40张、手机、他人身份证等作案工具。2016年9月18日,邓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经统计,2015年4月5日至6月19日,邓某、吴某帮助电信网络诈骗平台取款共计1200万余元,邓某从中牟利12万余元,吴某从中牟利18万余元。

该院高度重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制定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由分管副检察长担任组长,抽调侦监、公诉的业务骨干作为小组成员,由他们专门负责办理此类案件,依法从严处理,并做到快捕快诉,力求最佳打击效果,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同时,该院还加强与公安、法院、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座谈会、联席会同各部门达成共识,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案件通报制度,形成打击合力。电信诈骗报警信息只要出现,无论数额大小,公安等部门就会立刻启动诈骗资金流向银行卡监测,从源头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发生。该院还做好侦、捕、诉、判的有效衔接工作,加强信息的相互通报,共同探讨、解决执法司法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对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综合治理等方面的研究。对重大、疑难、敏感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调查取证,除口供证据外,从取款监控、银行卡流水等方面形成证据收集清单,以强化和提高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办理质量。

此外,该院还加强对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力度,利用驻乡镇检察室、检察联络点、检察官说法基层行、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等活动,在检察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通过播放宣传短片、发放宣传资料、互动交流、在线咨询等方式,大力宣传电信网络诈骗的方式、手段、预防常识等内容,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警惕,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电话、信息,保护好自己的个人私密信息,不向陌生人转账、汇款。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共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3件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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