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7-05-26 09:25:1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卢金福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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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三明5月26日讯(本网记者 肖晓敏)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的警示教育,净化节日风气,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三明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建宁县闽江源水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黄立予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11月2日,建宁县闽江源水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黄立予、工程部主任吴昌富等人驾驶公司闽GEB926车号越野车到江西省出差考察制水设备及新型材料市场,出差期间,黄立予、吴昌富等人借机驾驶公司公务车辆先后到井冈山、庐山、三清山、龙虎山等地游玩,公款消费共计4431元。此外,黄立予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7年4月5日,建宁县纪委给予黄立予开除党籍处分,由其主管部门免去其闽江源水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2017年5月2日,建宁县纪委给予吴昌富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支公款旅游费用4413元已退回闽江源水业有限公司财务。 2.建宁县闽江源水业有限公司营销部主任兼驾驶员张建平公车私用等问题。2017年1月15日,建宁县闽江源水业有限公司营销部主任兼驾驶员张建平,利用职务便利,私自驾驶公司闽GEB926车号越野车到宁化县石壁镇,为其表弟陈某接亲;2017年1月25日,张建平再次私自驾驶公司闽GEB926车号越野车到建宁县黄埠乡陈余村,为其舅舅陈某祝寿。此外,张建平还存在收受礼品、公款旅游等违纪行为。2017年5月2日,建宁县纪委给予张建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建宁县闽江源水业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兼副总经理姜宝明公车私用等问题。2014年7月,建宁县闽江源水业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兼副总经理姜宝明,利用职务便利,让公司驾驶员张建平驾驶公司闽GM5015车号皮卡车帮助其搬运生活用品。此外,姜保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7年5月2日,建宁县纪委给予姜宝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由其主管部门免去其闽江源水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4.明溪县雪峰镇城东村委会主任罗远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罗远根在担任城东村委会主任期间,于2013年6月至2016年9月违规给城东村两委干部发放降温补贴共计人民币9900元。2017年4月26日,明溪县雪峰镇纪委给予罗远根党内警告处分。 5.大田县林业局前坪林业工作站站长章华质私车公养问题。经查,章华质在任前坪林业工作站站长兼前坪乡森林保护协会副会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于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间,将本应由个人支付的私家车维修、保险、购置税等费用,共计38448.92元,违规在前坪乡森林保护协会财务账上报销。2017年4月19日,前坪乡纪委决定给予章华质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承担私车公养的费用。 6.大田县谢洋乡仕福村党支部书记林起聪、村委会主任林起库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经查,林起聪、林起库在分别担任谢洋乡仕福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于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间,先后三次违规组织村两委成员在大田城关聚餐,并将用餐费用计2362元在村财报支。2017年3月31日,谢洋乡纪委决定给予林起聪、林起库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个人承担违规公款吃喝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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