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绘就三明幸福底色——三明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侧记
2022-07-25 08:53:31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肖晓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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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日报记者 林思雨 通讯员 张誉凡 法治,是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的“压舱石”,是维护保障民生的“定海针”。 近年来,我市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聚焦法治领域面临新形势、社会矛盾新变化、公平正义新要求,以更优的法治“供给”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为全力打造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让良法夯实善治根基 立法是法治的龙头,质量是立法的关键,而良法是善治的前提。 “万寿岩遗址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确保遗址的真实性、完整性。”2017年10月1日,《三明市万寿岩遗址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出台的第一部关于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万寿岩遗址保护和利用从此有法可依。 《三明市万寿岩遗址保护条例》共27条,囊括保护与管理、展示与利用、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正文字数2600字左右,历时一年出台,这背后,是我市制定良法的深入推进。 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结合我市实际,科学立法,制定良法。《三明市万寿岩遗址保护条例》实施的同一年,全国率先实行、全省首部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政府规章《三明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5年来,我市陆续制定出台了《三明市万寿岩遗址保护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三明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等7部地方政府规章。一件件“察民意、接地气”的地方性法规应时而生,一个个法律空隙被及时填补,夯实了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坚固基石。 让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4月21日,大田县的王女士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经营场所变更手续,不同于以往大叠大叠的证明材料,现在她只要提供一份具有新办公场所使用权的承诺就可以直接办理。 近年来,全市上下深入开展“六最”营商环境对标活动,落实“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一趟不用跑”占比97.91%、即办件占比71.47%。2046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数量全省最高。市直41个部门1950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总审批时限压缩率91.4%,指标均位列全省前列。 为全面营造宽松和谐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市不断完善机制制度,为企业发展增添动力:创涉金融纠纷企业“白名单”制度,发布“白名单”企业42家;在全省率先出台《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成立三明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完善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机制,依法规范破产管理;稳妥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全国试点工作,试点成效得到最高检、全国工商联充分认可。 “我一定会牢记这次教训,绝不再犯。”5月中旬,司机魏先生诚恳接受了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采取的说服教育、警告处罚等柔性执法。 去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建立和实施“四张清单”制度,坚持以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方式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的政企政民关系。全市公布实施不予处罚清单259项、减轻处罚55项、从轻处罚138项、免予行政强制13项,办理适用“四张清单”案件7827件,免罚少罚354.71万元,经验做法被全省推广。 此外,为全面提升执法整体水平,我市持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改革综合执法体制,已先后完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综合执法改革任务,并积极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目前已在全市128个乡镇设置综合执法大队。 让法治建设深入乡村 7月14日,一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专题培训讲座在中村乡顺利举办,中村乡不少村干部、村民前来听讲学习。 讲座以相邻权为主题,结合农村常见案例,深入浅出地为村干部、村民解读了相邻权有关法律知识,并普及了通风、采光、污染侵害等农村生活中常见情形的正确处理方式。 “乡司法所邀请的专业律师,讲的都是咱们关注的法律问题。”村干部、村民听讲后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培训,他们对相邻权有关法律法规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今后将积极发挥在基层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穿针引线”作用,全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促进辖区内和谐稳定,争做真正的“法律明白人”。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推动法律进村、入户到人,聚焦“选、育、管、用”4个环节,制定15条攻坚措施,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上提质增效。 目前,我市率先实现村(居)“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全市8013名“法律明白人”活跃在乡村,方便农民群众遇事“想到法、找到法、用到法”,参与人民调解2871次,法治宣传1570次,疫情防控法律服务1549次。在省对地级市乡村振兴考核中,我市法治乡村建设名列前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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