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三明12条措施护航“种业振兴”工作
2022-09-09 15:57:0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艳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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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9日讯(本网见习记者 练为泉)9月9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司法护航种业振兴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种业司法服务保障促进种业振兴的十二条措施》,其中包含成立种业振兴司法服务管理平台、深化种业巡回审判机制建设、加大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种业维权案件的审判力度等十二条措施。 三明中院召开司法服务种业振兴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三明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俞和勇通报了三明法院近三年司法服务种业振兴的工作情况,三明法院逐步探索建立了“1+4+N”司法服务种业振兴新路径,法院共审结涉种业诉讼、执行案件474件(含涉耕地保护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三明中院生态庭庭长林广伦介绍了《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种业司法服务保障促进种业振兴的十二条措施》的主要内容。 发布会上针对记者提问,建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牟旭就该院在司法服务保障种业振兴工作方面的特色亮点工作作了介绍。据介绍,建宁县人民法院成立了全省首家种业巡回法庭,采用“派驻+巡回审理”的工作模式,目前该县99个村共培育“法律明白人”580人。 据悉,下一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创新法治保障机制,推进种业知识产权山海协同机制,加强与福州中院在立案材料收转、知识产权维护等方面建立协同配合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升级司法服务,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技术调查、专家咨询等制度做法,在疑难复杂涉种案件审理中注重发挥育种专家作用;进一步加大案件审执力度,开展种业维权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加大查人找物、资产处置的力度;进一步规范种业市场秩序,协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种业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与相关职能部门、种子协会共享种子生产经营信用信息和法院审判执行信息,协助对入驻企业加强资质、实力、信用等的审查把关,推动种业行业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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