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将乐法院:向“法律白条”说不
2022-10-11 14:41:1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晓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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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0月11日讯(通讯员 吴承希)为确保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得到实现,避免“法律白条”现象的发生,近日,三明市将乐县人民法院向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当事人发出《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 据悉,《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申请执行前,由办案人员向义务人发放,内容包括履行期限、方式和内容等,并明确告知其若拒不履行义务,将承担被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以及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后果,并通过办案人员的适时提醒、法律释明、说服教育等形式,使义务人充分认识到生效裁判文书的严肃性,以督促义务人主动履行义务,从源头上减少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避免了因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带来的矛盾激化。 近年来,执行案件人案矛盾突出,将乐法院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在减少诉讼案件量的同时,着力控制生效判决进入执行程序的增量,强化执行案源治理,同时创新机制,鼓励乡镇、社区网格员参与生效法律文书的督促履行,完善案源治理体系,推动案件案结事了,有效提升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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