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绿水青山 绘就锦绣画卷
2022-10-30 09:31:10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刘惠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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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综述 (朱丹宇 林生钟 李 茜 周 驰) 三明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先后11次深入我市调研指导,作出了“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画好山水画”等一系列重要指示。 我市始终牢记重要嘱托,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成为全省唯一实现年度水环境质量排名和水环境质量改善程度进入全国333个地级以上城市前30名“双榜单”的地市,流域水生态治理相关工作于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被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激励通报表扬;2021年3月,获批全国首个河长制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福建三明河长制管理标准化试点”项目;2021年10月,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5个县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 “河湖长”治,河湖长清 巡查河道、污染源排查、宣传引导……来自大田县前坪乡上地村的“大校河长”林佳山每天都绕着湖美溪管辖河道来回巡查。 2008年,林佳山从部队退休。当时的湖美溪上或是搭瓜架,阻碍溪流通畅,或是生活、建筑垃圾漂浮水面,当地的母亲河俨然成了一条“垃圾河”。 几十年部队生活磨砺出的责任感,驱使林佳山受聘成为河长。他结合实际,围绕省、市、县、乡河长办的相关文件和考核要求,制定了上地村 《护河公约》,“垃圾禁下河,弃土禁下河,禁电、毒、网鱼。”对河道管理进行项目化运作,社会化发动,法制化保障。上地村拥有了洁净的空气,清澈的水源。 为加强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突破河道管护瓶颈,2009年,大田县在全省率先探索实行河长制,提出了“污在水中、源在岸上、根子在人”治水理念。2018年,大田县河长制工作被列为改革开放40周年“福建影响力”优秀案例。2021年5月,大田县作为发起和起草单位,牵头制定福建地方标准《河(湖)长制工作管理规范》,为全省河(湖)长制管理提供运行和考核的评价准则和依据。 河流治理非一日之功,河长制实现“河长治”,长效机制是关键。我市出台《三明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实施方案》《福建三明河长制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提升河湖长制的工作方案》及配套制度,推动生态治水有章可循,并推选“委员河长”“企业河长”“百姓河长”,凝聚起全民治水合力。 智慧监管赋能生态治水。我市构建监督、监管和指挥决策一体化的“智慧治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市县乡信息同步、协同工作和联动办理,实现“智慧管水、智慧管人、智慧管事”。2021年通过系统及时有效处理涉水事件17743起,对全市1100余名河长、1400余名河道专管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及量化打分,实现一体化、全覆盖、动态式管理。该平台获评数字福建电子政务十佳案例,2022年4月,入围数字中国创新大赛·鲲鹏赛道全国总决赛。 综合执法,破题解难 大田县境内的均溪、文江溪过去因上游矿山粗放式开采,水质破坏严重,治水迫在眉睫。 “治水涉及部门众多,比如水环境问题找环保局,河滩河道问题归水利局,矿山整治问题又属于国土局。”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局长颜佳秀说。 聚焦破解“九龙治水”难题。2012年12月,大田县成立全省首家生态综合执法局,承担并履行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矿业等部门在生态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依法独立行使矿山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河道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等7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实现了“一局多能、一员多能”。 “通过整合执法力量,形成执法合力,实行‘严管、勤查、联动、重罚’,有效遏制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为县域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用生态利剑守护青山绿水。”颜佳秀介绍,执法局采取柔性执法、强化服务,在县里的招商引资中主动与企业和项目对接,做好企业落地前的环境影响评价,为企业解答相关问题,帮助企业规避一些错误,营造良好招商引资氛围。 经过多年努力,大田县22个乡镇交界断面水质全部达Ⅲ类标准及以上,均溪、文江溪流域各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连续三年为100%,闽湖国控高才断面水质稳定在Ⅰ-Ⅱ类,城区及乡镇集中饮用水源地Ⅲ类水质达标率100%,初步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在总结大田县经验的基础上,2018年,我市结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全市推广生态综合执法模式,相对集中行使水利、林业、国土、矿业、环保、安监等行政处罚权,统一集中授权执法。 此外,我市构建执法司法联动机制,设立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法官工作室、河道警长,强化水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配合。市县法院、检察院积极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聚焦非法采砂、养殖污染、小水电生态等突出问题,加大对破坏河湖生态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发出“生态修复令”“护河令”40多份,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7份,督促被告人补植林木5199亩、管护河段150多公里。 矿区蜕变,青山重现 金秋时节,走进大田县前坪乡山川村川石矿区公园,绿茵茵的草地上露珠在阳光辉映下闪耀着光芒,曲径亭台,村民们悠闲地漫步其中。路人难以想象,十年前,脚下还是寸草不生、尘土漫天的矿山堆土场。 大田县是福建省重要矿产地,位于前坪乡的银锭岬川石矿区,铁矿资源占全县矿产总量的40%以上,已有近700年的开矿历史。上世纪90年代,矿产资源粗放式开发,造成了矿山水土流失,水环境污染严重,山体满目疮痍。 生态重建,迫在眉睫。2012年,大田县被列为全省二类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县,在全省率先开展“天地一体化”水土信息数据中心试点,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高科技手段,对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对全县18个乡(镇)的水土流失斑分强度、分类别进行精准防治,做到“一乡一策、一村一策、一地一策”。 水土流失治理打赢了“翻身仗”,能不能继续将矿山建成公园呢?答案是肯定的。 “我们动员原来投入矿山建设的企业主转型发展,做好后续加工。”大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林宗镇说,县里通过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耕地开发与植被恢复相结合等多种举措,对矿山进行分类治理,还利用银川矿区废弃矿山,结合矿山治理规划建设矿山扶贫产业园,建设蛋鸡产业区、肉兔养殖区、光伏产业区、经济林区、富硒农业种植区等5个功能区,让治理后的“绿水青山”成了周边村民的“金山银山”。 放眼全市,为扎实推进矿山水土保持工作,我市强化监督检查,成立水土保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每年制定年度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计划,重点对在建的公路铁路、矿山等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提高水土保持“三同时”落实率。2016年至今,全市共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2560次,其中市本级开展监督检查239次,下发整改通知书385次,查处违法案件27起,罚款116.7万元。 以“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制宣传日、省水土保持宣传日等为契机,我市加强宣传教育,开展水土保持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进田头等“六进”宣传活动,普及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土保持专业知识。自2011年新《水土保持法》实施以来,全市共出动宣传车270次、悬挂横幅800多条、设置固定宣传牌120座,发放《水土保持法》《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土保持知识读本》等宣传材料3.78万份。 2018年以来,全市实施闽江上游沙溪、金溪、尤溪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5万亩,投资3977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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