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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清流:执行法官“见招拆招” 顺利执结股权转让合同纠纷

2022-10-31 16:29:44  林志斌 肖达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惠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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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 10月31日讯 (通讯员 林志斌 肖达筠)“外地朋友也向法院申请执行过股权过户的案件,用了好几周时间。你们的执行效率真高!”近日,三明市清流县人民法院高效执结了一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据悉,陈某清与徐某伙、清流县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一审二审再审,依法判决徐某伙将登记于其名下的清流县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5%的股权返还陈某清。判决生效后,徐某伙以变更手续复杂繁琐为由,迟迟未将股权恢复登记至陈某清名下,陈某清遂向清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徐某伙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徐某伙表示其在外地工作繁忙,暂时无法回清流协助申请执行人办理手续。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现居住在厦门,来清流路途遥远,往返奔波,为了努力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法官决定采取强制变更股份登记措施,立即前往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请求协助办理变更手续。最终,在该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被执行人徐某伙名下的5%的股权已恢复登记至陈某清名下。

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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