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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偷越国境诈骗400余万元 获刑十一年十个月

2022-11-30 14:37:19  黎建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惠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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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30日讯(通讯员 黎建泉)日前,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钟某偷越国境诈骗案进行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对钟某的定罪及量刑。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5月,钟某以实施诈骗为目的,从云南偷越国境至缅甸勐拉,加入某诈骗团伙,学习投资理财类诈骗方法并担任“发圈手”,后采用偷越国境方式回国。次年4月,钟某再次偷越国境至缅甸南邓,担任该诈骗团伙“逍遥组”代理组长,管理并负责该组全部事务。该组通过微信平台包装虚拟成功女性身份,使用不同微信昵称,诱骗国内不特定民众向虚假投资理财平台投资,骗取被害人财物。钟某在担任代理组长期间,伙同他人先后骗取被害人财物共计4148555元,钟某从中获利133万余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钟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钟某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亦构成偷越国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二千元。

三明中院二审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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