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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将乐:房产继承引纠纷,暖心调解促和谐

2023-03-10 15:43:42  陈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晓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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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10日讯(通讯员 陈琳)近日,三明市将乐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继承纠纷案件,收到了案件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刘某于1995年死亡,生前未婚未育,其生前与侄子刘某甲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处房屋,刘某为该房屋登记权利人,此后刘某与侄子刘某甲、刘某甲之妻李某在该房屋内共同生活,并由二人抚养。刘某父母亲共生育子女三人,刘某排行第二,依次为刘某金、刘某、刘某玉,刘某父母及胞兄均早于刘某过世,刘某过世后,刘某玉为其唯一法定继承人。刘某甲与刘某玉于2020年签订一份协议书,载明刘某玉同意将上述房产由刘某甲继承,并无条件配合涉案房产过户;刘某甲一次性支付3万元给刘某玉。但直至2022年刘某甲过世,该房产仍未过户成功,刘某甲之妻李某遂将刘某玉作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涉案房屋所有权为李某所有。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有调解的意向,考虑到被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为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通过视频调解,与刘某玉面对面确认其真实意思表示。承办法官还向刘某玉详细说明作出该意思表示的法律后果,最后刘某玉明确表示,愿意将其应继承涉案房屋份额赠给李某,并无条件配合房产过户。

家庭作为社会细胞,家风家教建设对基层治理有重要促进作用。家事纠纷往往不仅涉及到财产问题,更牵扯着一个家族的血脉亲情。通过调解的办案方式,既化解纠纷,也能打开当事人的心结,让案件处理结果兼具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利于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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