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三明频道 > 政法 > 正文

三明清流:巡回审判以案释法 树立保护野生动物意识

2023-10-24 14:15:30  肖达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晓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0月24日讯(通讯员 肖达筠横幅一拉,桌椅一摆,在庄严的国徽下,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被搬到了当事人家门口近日,清流县人民法院走进嵩口镇,以巡回审判方式审理一起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案

2022年1月至6月期间,伍某先后向李某(已判决)等人处非法收购山麂、眼镜蛇等野生动物,再转卖给他人食用,从中赚取差价。2022年6月13日,清流县公安局民警在伍某家中查获尚未卖出的山麂1只、眼镜蛇7条,后移交至清流县野生动植物与湿地保护中心处理。经鉴定,查获的山麂、眼镜蛇,均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生态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名录》,价值共计21819元,伍某从中非法获利2000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人伍某身患疾病行动不便,难以出庭参加庭审,于是决定主动上门,由此便出现了开头一幕。

清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伍某违反野生动物管理法规,以供他人食用为目的,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价值人民币21819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伍某被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判处伍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并继续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