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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将乐: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被判刑

2023-11-08 09:35:56  陈于思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练为泉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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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8日讯(通讯员 陈于思)烟花爆竹虽然绚烂美丽,但具有安全隐患,对于储存、销售、燃放都有一定要求,根据法律规定需专营专卖。但有人为谋求经济利益,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最后难逃法律的制裁。

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期间,被告人曹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四次驾驶货车到江西购买烟花爆竹并运送至将乐转售,销售金额合计人民币207431元,曹某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10371.55元。被告人曹某于2022年1月13日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案发后,曹某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10371.55元。

将乐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违反了国家对烟花爆竹管理的规定,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数额共计207431元,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曹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并没收全部个人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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