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清流:“小”物业 “大”民生 法官倾心调解化纠纷
2023-12-12 14:50:4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晓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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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起,福建某物业公司为清流某小区提供物业服务。2022年1月,业主许某以房屋油烟味大严重影响生活质量,物业公司未帮其解决问题为由,不缴纳物业费。经物业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将业主许某诉至清流法院,要求缴纳所欠的物业管理费共计2946.1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为了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面对面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业主许某当场付清欠缴的物业费。 一直以来,清流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源头解决纠纷,以调为先,在调解中化解诉讼,让人民群众实现用最低成本、最快速度、最少精力解决矛盾纠纷,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司法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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