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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通屏山 | 市民反映被多收高速费 三明高速:已退还

2024-01-09 17:35:42  刘惠萍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艳艳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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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9日讯(本网记者 刘惠萍)“平时从永安北到三明才18元过路费,为什么这次从永安北到贡川就扣了11元,地图导航预估是7元,感觉高速收费被多扣了。”1月5日,市民刘先生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反映此事,想了解具体的收费标准。【留言详情】东南网记者联系了福建高速三明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方回复,已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发起退费程序。

刘先生告诉东南网记者,1月4日,其驾驶闽G蓝牌一类客车由永安北收费站进高速至永安贡川出高速,实际行驶13.25公里。依据闽交财〔2008〕37号及闽政文〔2019〕219号的收费标准,一类客车的收费标准为0.55元/车公里,根据CPC卡计费取整到元原则,实际通行费为7元。

那为什么刘先生被收取了11元?福建高速三明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因车辆在永安北匝道行驶过程中,受到永安北至吉山枢纽门架的干扰,导致车辆行驶路程变成‘吉山枢纽—贡川’收费站,造成行驶路线出现偏差多计费4元。”换句话说,多收的4元就是“永安北至吉山枢纽”这段的高速费。同时,当日晚,高速公路工作人员数据复核发现该情况,已发起退费流程,通过后台退还多收的4元,并于一周内退回实际缴费账户。

至发稿时,刘先生表示已经收到退还的费用。另外,东南网记者了解到,如果司乘在行驶高速公路途中发现通行费异常,可拨打福建高速公路电话12122,向工作人员反映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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