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泰宁县颁发首例居住权登记证明
2024-03-01 17:26:1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晓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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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先生和房屋所有权人订立合同规定约定时间内,聂先生享有该住宅的居住权利。为保障住宅居住权益,聂先生于2月24日到县不动产登记窗口了解居住权办理事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给予耐心解读并提供办理所需材料清单。28日下午,聂先生及相关人员携带所需材料前来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居住权首次登记,工作人员延时服务为其完成业务受理,半小时后聂先生一家便顺利领取到了居住权登记证明。 据了解,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书面协议约定、遗嘱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设立的,对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为养老用房保障、离婚后共同居住、继承后共同居住等现实问题提供解决方案,为保障特殊群体“住有所居”提供了法律保障。 为确保居住权登记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泰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渠道开展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宣传,提高“居住权登记”的知晓率,同时结合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办事群众提出的新需求,完善办理流程和操作细节,切实为办事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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