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将乐:出行受阻 被执行人主动现身还钱
2024-03-14 16:24:5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晓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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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这是一起追偿权案件,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经将乐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张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李某担保代偿款共计3万元,因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多次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躲避执行,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执行法官依法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并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由于出行处处受限,近日,被执行人张某找到执行法官表示愿意还款,希望执行法官帮他解除失信和限制措施。随后,张某主动履行了相关欠款,执行法官也依法将其失信限高解除,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下一步,将乐法院将继续对民生及小标的案件集中专项执行行动,以实际行动让生效法律文书真正落地,切实维护胜诉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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