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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通屏山丨三明一小区业主屋内渗水追踪:先调解再诉讼

2024-05-30 10:57:44  刘惠萍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惠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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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30日讯(本网记者 刘惠萍)郑女士家住三明万达华府,因家中洗手间渗水有一年多,一直没有查明原因,她自费1.3万元拆除地板和墙壁,发现是楼房共用设施大主管因接口松动漏水,因此要求物业公司承担一半费用,但物业公司迟迟未给予解决。东南网为此作了采访报道,该小区物业公司表示,正在按照业主诉求向上级申请。【相关报道】近日,业主郑女士再次联系记者,说物业相关负责人仍然坚持仅免除一年物业费(约2300元),令她十分不满。那郑女士该如何索赔?

东南网记者联系了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科相关负责人,“对于郑女士这种情况,从城管局的角度出发,没有相关条例对赔偿作出规定,建议业主走司法诉讼程序,确定具体赔偿方案。”该负责人说。

同时,三明市物业管理协会相关负责人也告诉记者,这条管道属于业主公共使用的基础设施,若维修管道需要资金,需要提前向物业申请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若紧急状况下,只需要使用该管道的5人签字同意后,便可及时启动该资金。另外,该负责人也坦言:“物业费和维修资金的启用是两件事情,两者没有任何关系!不建议郑女士拒交物业费。至于郑女士提出的希望物业公司能承担50%的维修费用,业主与物业都无法界定,只有法院有权限去界定具体的赔偿占比。”

为此,东南网记者还拨打了12348法律咨询热线。针对郑女士洗手间内大主管出现漏水的情况,律师表示,这是房屋质量的问题。如果郑女士想争取相关赔偿,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一是,找到业委会说明情况,经业委会同意后,启动公共维修资金,给予郑女士相关赔偿;二是,找到所属街道说明情况,请求综治中心介入调解,以第三方的力量解决争议点。在前两个方法都无效的情况下,律师建议郑女士可以走法律诉讼程序,收集好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检测以及维修花费凭证等)将物业公司与房屋开发商列为被告,用司法手段解决问题。同时,该律师也表示,“因郑女士所遇到的问题是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和住建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从解决问题的效率与精力上来看,应优先考虑调解的方式,才能更快更好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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