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将乐:买卖合同起纠纷 强制执行促案结
2024-06-14 16:13:3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晓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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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原告王某向被告张某购买4万元板材,并约定如不能按时发货,需赔付违约金,后因被告张某未及时交货,原告王某要求被告张某退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但被告张某以各种理由推脱。经多次催要无果,为维护自身利益,王某诉至将乐法院。 该案经将乐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张某同意向王某赔付货款及违约金。协议生效后,张某仍不履行,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被执行人张某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随后,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张某名下财产进行查封,冻结张某账户内存款。张某发现后第一时间联系法官,法官借此机会与张某耐心沟通,释法明理,张某这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及不良影响,表示愿意支付货款,随即筹措资金,隔天向王某支付剩余案款,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下一步,将乐法院将持续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将执行力度与温度相融合,灵活运用执行手段,在彰显法院公正执行的同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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