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厦门业者跨海求偿告大统 第一波索赔526万元

2013-11-13 10:2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陈瑜辉  
分享到:

厦门祥顺和经贸发展公司昨天委托律师蔡文彬,到彰化地方法院递状,跨海请求民事赔偿。记者何炯荣/摄影

东南网11月13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大统混油风暴烧到大陆,经销大统油品长达八年的厦门祥顺和公司,不堪库存及商誉损失,昨委托律师向彰化地院递状,请求民事赔偿526万(新台币,下同)多元,这是两岸食安纠纷大陆来台求偿首例。

律师蔡文彬说,526万只是第一波民事赔偿请求,另还有为数不小的退货退款损失。因目前仍在继续受理及统计中,将在法官开庭时,提出确切财产损失清单求偿。

蔡文彬表示,他的当事人大陆籍叶姓负责人向大统长基求偿,一是卖不出去的库存货,10月22日盘点库存的特级纯橄榄油、橄榄葵花油等油品,共15036瓶,进货价格1867800元。

第二是商誉损失。蔡文彬说,祥顺和曾获厦门市工商局颁发“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并成为厦门进出口检验局的“食品安全合作研究所”;如今因大统长基掺伪假冒的混油案影响,商誉受到严重打击。

蔡文彬说,去年祥顺和营收是人民币7000多万元,叶姓负责人决定请求营收百分之一的商誉损害赔偿,即70万人民币,换算新台币为340万元。

蔡文彬说,上月大统爆发混油案,大陆媒体大幅报道,福建厦门、晋江、大嶝地区消费者纷纷退货退款。祥顺和的经营据点已将大统油品全部下架,大陆消费者有人要求原价退钱,也有人要求三倍价退款。

叶姓业者拥有祥顺和、天润和二家公司,原本是代理金门高粱酒经销商,2005年起经销大统油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