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3日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去年发生震惊台湾的黑心油品案,涉嫌贩售黑心馊水油品的强冠公司遭罚款,“行政执行署”高雄分署执行后,目前,强冠已全部缴清罚款5000万元(新台币,下同)。 “行政执行署”高雄分署今天表示,强冠公司因涉及黑心油品事件,遭高雄市政府卫生局裁罚5000万元。为避免强冠公司脱产,“行政执行署”高雄分署受理裁罚案后,立即扣押强冠于银行的存款,并由主任执行官率领执行人员前往强冠大寮厂区查封机械设备、办公室物品及车辆等,待强冠负责人叶文祥交保后,再命令他到场报告财产并提出清偿计划。 “行政执行署”高雄分署表示,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强冠贩售黑心油遭法律制裁及强制执行,导致多名员工失业,生活面临困境,因此劝说强冠自动缴清罚款,使失业员工有重新获得工作的机会。 这起黑心馊水油品案,屏东地检署去年10月侦结,将贩售馊水油的郭烈成及叶文祥等8人,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提起公诉。(中国台湾网 高旭) |
相关阅读:
- [ 03-02]施明德倡投"负数票" "绿委"怒批:喝太多黑心油
- [ 02-28]台湾歌手信唱出社会议题 揶揄恶劣黑心油
- [ 12-16]顶新黑心油案魏应充再出庭 指检察官以偏概全(图)
- [ 11-28]台民间团体要代消费者向“黑心油”厂商讨公道
- [ 11-05]台南早知黑心油却不下架 蓝:赖清德欠人民一个道歉
- [ 11-04]马指黑心油非任内发生 蔡英文:别卸责
- [ 11-03]国民党人士揭蔡英文短:当政时黑心油开始进口
- [ 11-03]顶新黑心油案 国民党:民进党做贼喊捉贼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