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万象 > 正文

台湾第一银行ATM被盗领案三名被告一审被判五年

2017-01-25 15:13:55 陈小愿 陈林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中新社台北1月25日电 (记者 陈小愿 陈林)台北地方法院25日审结第一银行ATM(自动取款机)被盗领案,认定拉脱维亚籍被告安德鲁等三人触犯妨害电脑使用等罪,分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将在服刑完毕后驱逐出境。

三名被告同时被科罚金60万元新台币,没收赃款共计7700多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这起案件发生在2016年7月,第一银行位于台北、新北和台中的22家分行41台ATM被植入恶意程序,共遭盗领8327万元。案件引起台湾金融界高度关注。

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调查发现,案件是国际盗领集团所为,全案共22名嫌犯,仅主嫌安德鲁(Peregudovs Andrejs)、车手米海尔(Colibaba Mihail)及潘可夫(Niklae Penkov)相继在宜兰县、台北市落网。其余19人案发后搭机潜逃出境,目前仍在通缉中。

台北地检署去年9月13日侦结案件,认为本案已严重扰乱、破坏台湾金融秩序,引发民众极大恐慌,影响深远,故建请法官对安德鲁等三人各量处有期徒刑12年。

一审判决后,台北地检署表示,尊重判决,待收到判决书后,再研议是否上诉。

另据中央社等台媒报道,安德鲁等三人先前庭审时都只承认协助搬运赃款,但否认参与盗领集团植入木马程序、破坏ATM与跨境洗钱;三人都表示如果被判有罪将上诉。(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