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海峡评论 > 正文

赖清德想修改“一例一休” 槽点满满

2017-11-02 17:10:07 台媒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台当局行政机构负责人赖清德要对“一例一休”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台湾《中时电子报》2日对此发表网络媒体工作者汪葛雷的评论说,这些政治人物想要修改规定自然有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比方“一例一休”民众不支持、劳工想加班老板不让加班,害劳工薪资降低等等。无论如何,这位智力满点又高傲的台当局行政机构负责人,总能拗出一套很好的说法。就与他10月31日在台湾“立法院”的说词一样:修改相关规定是因为台当局领导人蔡英文指示要弹性,希望能兼顾保障劳工权益,又能让企业经营弹性,没有独厚哪一方。话说得漂亮,开放劳工可连上12天班不得休息,保障了什么“权益“?这些劳工多半都是体力工作者,说句不好听的,笔者只看到”过劳死权“被保障而已。

这次的“一例一休”修改相关规定有很多让人想吐槽的地方,让笔者最怒的是里面充满了“雇主经工会同意,如事业单位无工会者经劳资会议同意之程序后,得为以下之调整……”的语句!众所皆知台湾不是一个工会兴盛的地方,至于劳资会议表面上劳方代表劳方自己选,但劳方需要餬口,与财力雄厚得多的资方相抗衡,谈何容易?

这种修改精神,与放着羊自己与狼谈判“要不要吃你”,放着妇女与强奸犯谈判,其实半斤八两。笔者不是说所有老板都是坏人,但以笔者在台湾南部居住多年的经验,说1/10的老板如狼似虎,可能还客气了。拥有“公权力”、“合法暴力”的政府,无视全岛无数恶老板还在嚣张的事实,不先以加强劳检等方式重拾劳工对政府的信心,却急于替企业寻求经营“弹性”,弹性?劳工的肝搞不好都肝硬化了!民进党在乎吗?

赖清德主导的这次修改“一例一休”相关规定,让劳工可连上12天班、取消休息日“做一算四、做五算八”、放宽加班时数、开放劳工上班间隔的休息时间可只有8小时……你愿意在名存实亡的劳资协商后,连上12天班不能休息?每月加班时数多达54小时?或者下班后只能休息8小时又要继续上班?

没错,确实一部分渴望多上班赚钱的劳工愿意,所以呢?台当局在启动修改相关规定前,有无通过科学化的研究调查有这个需求的人有多少?或者是任凭一些立场偏资方媒体做的民调,就直接判定劳工都把钱看得比身体重要?不要忘记,去年修“一例一休”相关规定时,蔡英文可是直接称赞是“改善过劳”,所以现在是自己打自己脸?2017台湾劳工肝变强悍了?

赖清德嘴上说没有独厚任何一方,但做出来的表现不是如此。对于劳工,他直接用修改规定的方式“强制”劳工接受一个过劳条件,但对于企业主,他是“道德劝说”请他们也加薪3%……笔者不想再讲难听话,但身为年掌几千亿新台币预算大权的台当局行政机构负责人,如果连台湾劳工环境的阴暗面都看不出来,真以为道德劝说老板会听,那实在是大错特错!大家都不是笨蛋,你有几分诚意都看得出来,冷冰冰的法案都已摆在那里,讲一些官员与老板宾主尽欢的话,简直是嫌老百姓不够愤怒。

可以想见,“一例一休”相关规定修改一定会“圆满通过”,附带一堆官员自吹自擂的话,可能连“民进党是最保障劳工权益的政党”都敢说。面对这样一群自大的人,未来几年且让我们拭目以待。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