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蔡英文系”“监察委员”高涌诚、赵永清调查前民进党“立委”陈朝龙贿选案,指当年判决“违反法令”,据台湾《联合报》对此发表社论说,如此干预“司法”,引发反弹。包括台湾高等法院、法官协会、检察官协会、法曹协会都已提出严正抗议与谴责。不过类似事件已非第一次发生,“英系监委”们恐亦不会因此收敛。不过核心问题仍然是:到底谁赋予这些人横行霸道的权力? 台湾“监委”调查陈年定谳案件,企图翻案,可谓集各种权力滥用之大成。目前外界的批评,主要聚焦在高涌诚与陈朝龙案辩护律师林永颂在“民间司改委员会”的前后任干部关系,指责他未遵守“利益回避原则”。事实上,另一位主查“监委”赵永清和陈朝龙在2008年时都曾代表民进党参加台北县“立委”选战,两人关系匪浅。这双重关系,都使得两人的查案行动难脱“为自己人翻案”的徇私嫌疑。 其次,是双重标准问题。高涌诚近来主查的另一个瞩目案件,是前国民党“立委”林沧敏兼任彰化曲棍球协会理事长时,涉嫌侵占补助款获不起诉案。同样是调查旧案,高涌诚质疑的标的,一是“民进党前‘立委’被判有罪”,一是“国民党前‘立委’获不起诉”,其间双重标准可谓不言而喻。这种作法,都大大伤害了“监委”的公正性。 更令人发指的,是这些“监委”胆敢赤裸裸介入已定谳的法律个案,这是岛内法律界大反弹的主因。“英系监委”介入个案,似乎已成了习惯。先前“监委”陈师孟扬言要为陈水扁平反,并主张对当年侦审陈水扁案的法官及检察官为目标进行“司法除垢”,即已将“监委”角色扭曲到极致,但提名他的蔡英文却从未制止。如今,高涌诚和赵永清大剌剌跟进,只是“有样学样”罢了。 高涌诚宣称,查察此案只是提出调查意见,并非弹劾或纠正。事实上,“监委”的纠正权仅限于对行政机关,弹劾权的行使则必须经多数表决同意。在“英系监委”仍占少数的情况下,就算此案提出弹劾,通过的可能性并不高。可见,未提出弹劾与纠正,是“不能也”,而非“不为也”。如果“英系监委”只占少数都嚣张至斯,一旦“监委”全数由民进党提名,台湾“监察院”恐怕也就毁了。 权力的滥用,俨已成为蔡当局最具代表性、也最丑陋的风景。撇开“英系监委”的徇私不谈,包括“党产会”、中选会、“促转会”、“教育部”等无不如此,逾法滥权的作为简直罄竹难书,形容其为“东厂现象”绝不为过。“九合一”大选中,“灭东厂”成为一个极有力的口号,即因此而来。 民进党这次选举大败,蔡当局表面上声称要检讨和反省,但从种种迹象看来,“东厂”现象依然是现在进行式,没有丝毫收敛的迹象。例如,“党产会”最近要对“华兴育幼院”下手,引发外界“连孤儿院都不放过”的批评;“促转会”不仅要求台币改版“去蒋”,更下令防务部门去除营区内铜像,更引发恶评。包括前驻大阪办事处长苏启诚因承受不了上级责怪及羞辱而轻生,台当局“外交”体系却一味把责任推给“假新闻”,行径皆丑陋之至。 对“促转会”的争议,蔡英文说,“一个人单独向前走一百步,跟一百个人同时跨出一步,后者更困难,也更有意义”。听似言之成理,其实也反映她未搞清问题所在。无论是“监委”介入“司法”个案,或“东厂们”的一意孤行,都不是在“向前走”,而是在开“民主与法治”的倒车。普通百姓都清楚的事,领导人难道不懂? 可议的是,这种“唯我独尊”的现象弥漫整个蔡当局和民进党上下,自以为代表“进步价值”。于是,各“独立机关”竞相扮演执政者的打手,“监委”赤裸裸介入“司法”为朋辈护航,“教育部”胆敢违法“拔管”,“促转会”则逆转正义。把权力交给跳梁小丑让他们变成“东厂”的,不正是蔡英文和民进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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