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陆委会称“恢复部分两岸直航航点” 国台办回应重申“四要”
2023-03-10 08:49:15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陈玮 |
分享到:
|
中国台湾网3月9日讯 台陆委会等相关部门9日表示,10日起恢复部分两岸直航航点。对此,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今日(9日)应询表示,我们注意到,在2月1日大陆方面提出优先恢复广州等16个两岸直航航点建议后,台湾陆委会今天公布“恢复两岸空运客运航点之规划”,符合全面恢复两岸空运客运直航的需要。 马晓光指出,要和平、要发展、要交流、要合作是两岸同胞共同心声,两岸直航航点复航有利于两岸人员往来、促进交流交往。希望台湾方面顺应民意,尽快推动两岸空中直航、海上直航及“小三通”全面正常化,增进两岸同胞福祉。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