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推荐 > 正文

美丽乡村不能成为“面子工程”

2017-05-16 16:43:2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鸿鹏  

(本网评论 杨元攀)日前,福建省住建厅公布了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负面案例,案例显示,一些地方在整治建设过程中存在建大亭子、大牌坊、大公园、大广场等“形象工程”,偏离村庄整治重点;或者照搬城市模式,脱离乡村实际;有的甚至存在破坏乡村风貌和自然生态等突出问题。

 据了解,今年福建将创建102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整治1030个村庄,美丽乡村建设投资260亿元。选择此时公布负面案例,表明福建在搞好美丽乡村建设的坚强决心和强烈警示意义。

“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是美丽乡村的根本遵循。然而,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一些地方依然存在贪大、求新、求全现象。不注重发展实际,不注重地域文化,不注重民心所向,争头衔,抢名号,大拆大建,把美丽乡村建设变成一个个“形象工程”。大广场、大亭子、大公园,看似“高大上”,但无论是建筑风格还是整体布局都无法融入乡村面貌实际,完全呈现出“两张皮”。村与村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表面上比的是谁的楼层更高,谁的广场更大。其私下比的是“面子工程”。归根结底,是扭曲的“政绩观”在作祟。而这已经脱离了美丽乡村建设的根本要义。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一项民心工程,事关扶贫攻坚任务是否如期实现,事关社会民众能否享有更多获得感。因此,美丽乡村建设不能成为一个个“面子工程”,必须坚持外在美和内涵美的统一,尊重乡情,尊重文化,做出特色,做出品味。苏轼在《定风波》中写道:“此心安处是吾乡。”真正的美丽不在于牌坊有多高,村庄有多大,而在于是否让人找到记忆深处的那根牵系和对未来的信心。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