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4 16:10:45 来源:永泰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永泰青云山管委会 责任编辑:刘畅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资源开发管理,近年来,永泰县积极探索旅游资源开发管理模式,经过不断调研、征询各方意见,于2018年11月初形成《永泰县旅游资源管理实施意见》初稿,经征求各方意见,几易修改完善,形成《永泰县旅游资源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送审稿。该稿于2019年2月26日经县委深改会2019年第1次会议原则通过,2019年4月22日永泰县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近期颁布实施。 该《实施意见》主要从5大方面规范了旅游资源开发管理。一是明确了纳入管理的范围:县域内重点旅游资源(景区)和自然资源,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为发展旅游业所利用,可以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也包括未开发的具有旅游利用价值的物质和非物质资源。二是全县旅游资源纳入统一管理,开发审批权收归县政府,文体旅游局为旅游资源开发、建设、经营统筹管理单位,制止了旅游开发多头审批。三是明确旅游资源出让采用公开出让,并统一进入县农村交易中心交易。四是旅游资源开发形式采用合资、合作模式,原则上县国有公司代表县政府入股,股份不低于39%。五是旅游资源采用清单管理,市场监督局协助文体旅游局做好旅游开发企业的等级、注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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