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继续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巩固“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成果,加强对利用未成年人卖花、卖艺、散发小广告等隐性乞讨行为的综合治理,对发现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儿童及时采集DNA信息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进行比对,努力在返校复学、教育转化、控辍保学、关爱帮扶和源头防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加强救助管理。推进区级救助站(点)的建立,进一步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居(村)四级救助网络,完善救助点、咨询点布局,做到救助保护网络无缝衔接。加强与公安、卫生、城管、综治办、文明办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协作,及时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提供人性化、亲情化的救助保护服务。严厉打击组织、教唆、胁迫未成年人、残疾人乞讨行为。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好打拐、防家庭暴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相关工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强校外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督促和指导各地按照《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意见》和即将出台的《福建省县城建设标准》相关内容,把未成年人教育及校外活动场所纳入城乡规划,要求每个街道规划配置1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1处文化广场、1座社区居民健身活动中心、1处运动场;每个社区规划配置1处居民活动用房(含文体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等)、1处社区室外活动场地。要求合理规划配置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和区级以上体育场、馆等设施,合理规划配置幼儿园、中小学,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配置,争取年底初见成效。加强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和社区安全创建。一是加大学校周边违规搭盖等各类违法建筑的拆除力度,营造和谐校园周边环境,消除学校周边治安隐患。二是督促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密切配合教育、工商、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清理整治学校周边无证照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机动车乱停放、摩的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学校周边秩序和稳定。三是加强小区安全管理,引导业主参与治安公共治理,聘请行业专家共同研讨安全防范和应急预案,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和个人共同积极参与伤害预防和社区安全促进工作,有效减少未成年人被伤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