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明办副主任 黄琼雄:
扎实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
将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持续推向深入
2000年9月,海南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以“建设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培育生态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得到了中央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成为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响亮品牌。截至2014年6月,全省累计创建文明生态村15065个,占全省自然村总数的64.6%。文明生态村像珍珠般散落在琼州大地,成为一道吸引国内外游客的亮丽风景,助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2013年4月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到海南视察文明生态村建设,给予高度肯定,并寄予殷切期望。2013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奇葆在海南考察文明生态村建设时强调,海南文明生态村建设让乡村得到美化,村民文明程度得到提升,生活水平得到改善,要坚定不移地抓下去,不断提升建设水平。
海南14年来创建文明生态村的生动历程,也是海南各级党委和政府组织、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不断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进程,极大地促进了海南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进步发展。在海南,建设文明生态村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建设美丽乡村,是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和发展。
海南在推进文明生态村创建过程中,把中央精神与海南实践相结合,积极探索有效路径,创造积累宝贵经验,在促进海南农村科学发展、绿色崛起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经验是:
一、各级党委政府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把文明生态村建设牢牢地抓在手上。14年来,几届省委和主要领导同志都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它摆上省委工作的重要日程,亲自参与文明生态村建设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重要事项亲自把关,重点工作亲自督查,并撰写文明生态村专题理论文章在报纸刊发。省委、省政府每年都明确把创建文明生态村列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内容,省里的重大会议,包括党代会、省委全会、人代会,涉及精神文明建设或农村工作的会议等,都对文明生态村建设提出具体要求。省第四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用5-8年的时间,把全省半数以上的自然村建成文明生态村的中长期目标;省委四届七次全会,进一步要求把创建文明生态村列入全省“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十一五”期末,使全省半数以上的自然村建成文明生态村; 省第六次党代会又明确提出,到2016年,全省文明生态村建设要达到自然村总数的75%。省文明委根据省委的要求,制定了工作规划,在每年的工作要点当中都作为必须完成的重头戏加以部署。各市县党委政府也都把文明生态村建设纳入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资金投入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把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的业绩,作为对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切实加强检查验收。
二、拓宽思路,创新深化创建内涵。近几年来,按照《海南省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把建设文明生态村与建设热带高效农业示范区、文明生态集镇、文明生态旅游景区一起规划、一起立项、一起启动、一起实施,同时,把创建工作逐步向贫困地区、偏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向问题村、矛盾村延伸,坚持做到每年新建文明生态村600个和选择已建的600个进行转型升级、巩固提高。在此基础上,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目标,着力在旅游、文化和创建的结合上求创新,在促进农民增收和提高农民文明素质上下功夫,实现文明生态村创建新的突破。一是打造特色乡村游,发展生态经济。结合海南农村的风貌格局,依托琼崖革命23年红旗不倒的红色文化、海上丝绸之路的蓝色文化、乡土田园的绿色文化、黎苗聚落的特色文化,从村庄环境整治和旅游化改造入手,打造了一批特色乡村旅游示范点。海口市大力推行“文明生态村+乡村旅游”模式,积极发展农业观光、蔬果采摘、垂钓划船等乡村旅游项目,农民人均纯收入由3000余元增加到9000多元。特色乡村旅游的发展,既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又解决了文明生态村创建提升的资金问题。二是改革传统民俗节日,丰富文化生活。深入挖掘传统民俗节日的文化特质,赋予其时代内涵,使之成为培育新时期海南精神的一个有效载体。如“公期”,是海南民间为纪念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促进岭南发展的冼太夫人而自发形成的当地民俗节日。我们充分挖掘“公期”传统文化内涵,通过“唱红歌”、举办书法、割胶比赛和彩车游行等方式,将文明理念、科技观念、发展意识与传统“公期”有机结合,引导农民群众移风易俗,使“公期”既保留了乡村民俗文化节日浓郁的地方特色,又融入了新的时代内涵,成为我们进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的有效平台。三是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培育生态文化。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和中央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先后建成文化活动场所8000多处,各市县以此为平台,自发组建农民文艺团队,把党的富民政策、法律法规等,编排成琼剧、“调声”等文艺节目,广泛开展广场汇演、村寨巡演等文艺活动。同时,定期组织大专院校、农科院(所)的专家下乡,通过讲座、培训、图片等多种形式,普及文明礼仪知识,传播生态文化理念。四是把“两基”建设纳入创建活动,培育文明乡风。我们把加强村级党组织和自治组织建设作为文明生态村创建的重要内容和最大村务,通过召开创建专题议事会或群众代表大会,把创建的规划标准、项目资金、工程质量交给群众讨论,实行阳光创建,着力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明显增强了村民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主人意识。
三、因势利导,不断丰富创建手段。要使创建工作始终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就必须因势利导,在丰富创建手段上下功夫,确保创建工作常抓常新。一是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2001年以来,省委连续8次召开全省文明生态村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创建经验,以典型示范推动创建工作不断走向深入。二是凝聚各方力量,开展多种共建活动。我省每年都要确定一批文明生态村共建点,动员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开展城乡共建、“包点”共建。特别是把文明生态村创建与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县”结合起来,组织驻琼各部队参与文明生态村建设,使文明生态村成为军地共建的基地。还充分发挥海南侨乡优势,联系动员海外华侨为建设家乡出资出力。三是连片创建,上规模上档次。各市县创新思路,大胆突破,跳出以往选择个别条件较好的自然村进行零散式创建的套路,大力推行连片创建、规模推进的创建模式,涌现出一批上档次的文明生态村片区。截至2014年,全省已建成90个文明生态村片区,形成了纵横结合、南北推进、山海互动的连片示范区建设大格局,产生了强大的聚集效应和辐射作用。四是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创建工作始终建立在农民群众自觉自愿的基础上,让农民群众自己来干自己的事。有的地方创造了连片创建文明生态村的做法,实现了文化等资源的共享,形成规模效应。有的地方从抓婚俗改革入手,引导群众破除陈规陋习,收到很好的社会效应。有的地方注重文化设施建设,建设“五位一体”(即文化室、广播室、篮排球场、演出舞台和宣传栏)文化活动中心,活跃农民文化生活。在创建实践中,干部群众总结出了“有标准但不搞达标,有要求但不强求,组织群众,但不摊派群众” 的创建经验。五是加强宣传推广,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各级宣传、文明办等部门高度重视文明生态村的整体策划、宣传报道工作,加大文明生态村建设的宣传推广和总结提升力度,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完善机制,整体提升创建水平。一是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夯实创建的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成立了文明生态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做到重心下移、职能下延,把最优的政策、最好的项目、最多的投入向文明生态村倾斜,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部门积极支持、组织保障有力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夯实创建的主体力量。我们始终把依靠农民、为了农民作为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宣传发动、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最大限度地把群众吸引到创建活动中来。各地还开展了“把文明带回老家”活动,组织本籍干部回乡为文明生态村建设出谋献策,呈现出“人人参与、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喜人局面。三是坚持部门协同、整合资金,夯实创建的物质基础。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的原则,各涉农部门把村镇建设、道路建设、水利建设、退耕还林、“村村通”以及设施农业等各方面专项资金,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整合使用,为创建工作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实践证明,创建文明生态村是海南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品牌。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文明生态村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在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投入机制上进一步统一起来,将其打造成为国际旅游岛的“绿色品牌”,形成文明生态市(县)、文明生态镇(乡)、文明生态村的现代城乡一体化体系,推动海南农村科学发展,实现绿色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