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出鞘,让环境污染无所遁形
在开展“清水蓝天”环保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在企业排污口进行现场水质采样。
2015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新法赋予“按日计罚上不封顶”“企业违法可拘留责任人”“环保部门可直接查封查扣设备”等治污撒手锏。
★斩污行动
有“尚方宝剑”在手,环保执法利剑斩污,责无旁贷。2015年,全省环保部门共移送公安机关的涉嫌污染犯罪案件约110件,实施行政拘留案件约240起,实施按日计罚近30家,查封扣押约410家,限产停产约200家。
2015年9-10月,省环保厅、公安厅联合开展“清水蓝天”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其联动规模之大、抽调基层环保执法人员之多、交叉检查范围之广,为过往所未有。仅一个多月,移送公安机关侦办的涉嫌污染犯罪案件有60件,相当于前9个月总量,实施行政拘留强制措施案件158个。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久拖不决、污染严重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些原本躲避、逃逸、阻挠、抗拒执法的违法排污嫌疑人纷纷落网服法。
★新法显效
新《环保法》不但惩处力度大,且可操作性强,对一些恶劣违法行为通过强制手段,得以在较短时间内促其纠正。
2015年1月13日,尤溪县沈湖纸厂5名股东收到公安机关开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罚单。其时新《环保法》实施仅13天,此案成为我省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实施行政拘留的第一例。
以前处理此类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只能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并处以不超过5万元的罚款。但处罚要经过听证、复议、诉讼等法律程序,还要给企业三个月的复议和诉讼时间。对法院判决后或过了三个月仍不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这又要经过长时间的审查、执行过程。一个案件办下来,少则几个月,多则一两年,耗费了大量的行政成本。如今,这种处理方式一去不复返了。
沈湖纸厂被停产后,立即投资100多万元完善排污设施,并按环评要求进行全面整改。经相关部门环保验收合格,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后,于2015年5月恢复生产。
“5名股东被行政拘留,令人震惊。无论在业界还是在社会上,此举都引起较大反响。”尤溪县环境监察大队长傅树德说,当地有十几家类似沈湖纸厂的企业,闻风而动,该完善排污设施的立即完善,形成自查自纠氛围。
责任编辑:卓志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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