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12月5日讯(通讯员 戴岚岚 朱祥超)2017年11月17日,从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漳州顺利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城市”——这沉甸甸的六个字,意味着对一座城市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的高度褒奖,是我国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能够顺利蝉联,彰显着漳州奋力迈向现代文明城市的高度自信。
自2015年2月,漳州市首次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以来,全市上下牢固树立“创建永远在路上”的思想,不断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文明城市,实至名归。
关键词:合力
全市上下一条心久久为功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漳州从上到下、戮力同心,一步一个脚印。
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点,每年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对我市创城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今年9月,市委书记檀云坤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上作动员部署,市长刘远作工作点评。
市领导亲自挂帅。市委书记担任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相关领导担任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市领导经常带队分街道片区对创城工作进行督查,推动工作落实。
各单位纷纷行动起来。17个创城重点单位主要领导签订年度创城工作责任书,各部门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解表》等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把工作落实落细。文明办、创城办人员坚持每周开展2次以上的巡查活动。
为完善创城工作机制,今年来我市进一步调整充实市创城办公室及工作组,强化其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分解任务、督查落实、考核奖惩的工作责任,确保创城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影响整体进度和成绩的,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对创建工作整改没有到位的,实行问责。
厚积薄发,久久为功。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漳州以更高的站位、更高的标准、更高的追求持续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朝着打造“全国文明城市”升级版不断迈进。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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