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乡村旅游发展,推动乡村村容村貌整治。图为整治后干净整洁的村庄一角
文明风1月4日讯 近日,漳州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正式对外发布《关于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十二条措施的通知》,从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乡风文明、公共服务、乡村治理等提出12条举措,以乡风文明建设为引领,以美丽、文明、善治、殷实的乡村建设为抓手,力促乡村振兴。
加强文化建设,铸发展之魂。在促进乡风文明、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方面,漳州市鼓励传承发展优秀乡土文化特别是红色文化、闽南文化、“海丝”文化、畲族文化等漳州传统文化,持续推进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加快乡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提升农家书屋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力争每个县(市、区)每年组织开展文化精品进乡村、文化惠民志愿服务等活动10次以上,到2020年基本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同时,提升农村德治水平,加大农村法治建设,将积极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推进乡村“雪亮工程”建设,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陋习,加快农村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和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农村群防群治力量,推动基层服务和管理精细化精准化,力争到2020年,示范乡镇(场)、示范村达到新一轮平安示范乡镇、平安示范村创建标准。
深化整治行动,塑美丽之形。加快建设美丽宜居村庄方面,漳州市将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合理优化公厕布局,以新建、提档、升级为重点,新建一批、改建一批、提升一批农村公厕,健全公厕日常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力争到2020年,全市实现农村卫生厕所全覆盖,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大力实施农村垃圾治理行动、农村污水治理行动、农房整治行动、村容村貌提升行动,力争至2019年底,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各县(市、区)开展5个以上中心村农村村民住宅整治,将上述有关要求都细化分解纳入各级文明村镇测评体系当中,通过测评、考核、表彰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到2020年,全市完成90%村庄房前屋后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机制更加完善,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新建农房建设规范有序,既有农房整治“镇镇有示范”;到2025年,实现全市农村建筑风貌明显改观。
打通融合渠道,固特色之基。漳州市将结合志愿服务工作充实人才保障,继续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现全市行政村科技特派员和乡镇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全覆盖,促进科技特派员服务向二三产业拓展;充分发挥乡贤作用,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家、专家学者、医生教师等;将切实提高基层干部待遇,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深化漳台农业合作交流方面,开展漳台农业产业对接升级行动,将加强闽台合作重点县建设,深化漳台“农业+”旅游、康养、文化、教育、休闲等新型业态的合作,同时,加强漳台特色乡镇、同名同宗村交流,促进两岸同胞情感融合,并鼓励台湾农业人才、建筑师、文化创意团队到漳州市创业就业,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乡村产业培育等发展深度融合。(漳州文明网 闽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