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管理新规今起实施 下放经营许可证审批权限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本报记者 刘艳 通讯员 许达恩)2011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版将于今起正式实施,相关条款由原来的74条增加至102条,变化较大。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危险化学品单位,新《条例》从职能部门职责到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企业的义务都有更为明确的规定,同时也加大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与行政处罚力度。 变化一:管理范围扩大了 根据《条例》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原《条例》管理范围主要为危险货物,而新《条例》采用国际通用的《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与标签制度(GHS)》定义,这意味着所有有危害分类的化学品(包括新化学品和现有化学品)都将纳入监管范围。新的《危险化学品目录》也将从原来的3800多种增加至7000多种,并将逐年增加。首批《危险化学品目录》约4000种危险化学品预计于2011年底前公布。 变化二:审批权下放了 新《条例》下放了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权限。就我市来说,以前,企业办一个经营许可证,都要跑到市里、甚至福州去办理,比较麻烦。修改后的《条例》将审批改为市、区两级审批。也就是说,以前到省级审批的,现在到市级审批,以前到市级审批,现在只需要区级审批。 目前,厦门共有249家批发经营企业,还有62家零售经营企业。新《条例》将为这些企业提供方便。 |
相关新闻
- 2011-11-27新建加油站审批许可证在厦办理 私建危化品项目罚100万
- 2011-09-15北京全面排查危化品企业 涉及全市103家企业
- 2011-08-12民房暗藏50吨危化品 一年内挨罚三次罚单20万元
- 2011-08-06“梅花”逼近浙江沿海 宁波逾30家危化品企业停产
- 2011-06-29沪数千家企业投保危化品安全责任险 总保额逾100亿元
- 2010-12-06贵州危化品爆炸殃及网吧7死
- 2010-07-08晋江:油罐车泄漏 8吨危化品紧急转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