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自由港"可望"反哺"厦门 专家一一对比解读
东南网-海峡导报12月20日讯 (记者 易福进 蔡耀宗 曾毓慧 香卉辉)“经济特区有的政策平潭全都有,特区没有的政策平潭也可以有。”昨日《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公布了一系列平潭“新政”,随即引来各界热议。专家们普遍表示,国家赋予平潭“超越特区”的权利,是“特区中的特区”、“比特区还特”。 那么,平潭“新政”到底比特区“特”在哪?记者请有关专家一一解读。 “新政”解读 15%税率比厦门更“特” 特区“特”在哪?很多企业、很多人给出的答案是“税收优惠”。而现在,针对这一“特”,平潭有望比厦门更“特”。 记者昨日从厦门税务部门了解到,厦门的企业所得税,在2008年以前税率是15%;而从2008年开始,厦门要用五年时间,逐渐提高这一税率。到了今年,企业所得税税率已经提高到了24%。 到明年,厦门将与全国统一税率,即为25%。 但昨日公布的 《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显示,从吸引优质企业考虑,国家明确平潭岛内企业比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税收政策执行,并提出在制定产业准入及优惠目录的基础上,对平潭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相关新闻
- 2011-12-19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规划公布 政策比特区更特殊
- 2011-12-19多项更优政策 推动平潭综合实验区发展
- 2011-12-19特殊通关管理模式 平潭入新阶段
- 2011-12-19平潭低保将提至300元/月 城门水厂二期26日试运营
- 2011-12-19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政策比经济特区更优惠
- 2011-12-19发改委正式发布《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