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白领为爱情贩毒 女性犯罪案件多半与毒品有关
东南网-海峡导报6月26日讯 (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厦中法)因为爱情,越来越多的女性,沦为毒贩的“运毒工具”。 她们,曾为一段“海外恋情”而陶醉,曾为一个“快速致富”的梦想赴汤蹈火。但最终,她们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因为,她们曾经与毒贩有过一段“特殊的约会”。 今日是国际禁毒日,厦门中院发布的一组数据显示,女性犯罪,一半以上与毒品有关。而涉毒案件的34名女性被告中,有21人是因“无知”和“爱情”走上犯罪道路。 因为爱情 女白领贩毒 毛小姐年仅23岁,出身于知识分子家庭,天资聪颖,14岁就考上大学,曾受过良好教育,在校期间,还通过了英语8级考试,拥有各类资格从业证书10多种。 毕业后,她先在一家贸易公司工作,之后又跻身外企公司白领,可谓少年得志,一切都很顺利。但是,谁也没有想到,她最终会沦为毒贩的“贩毒工具”。 在外企工作时,毛小姐兼职做翻译的时候,结识了一个老外。随后,这名老外对毛小姐展开了“爱情攻势”,很快,两人就发展为恋人。不久,老外安排毛小姐赴东南亚旅游并让其携带商品回国,毛小姐还拿到了3000元的报酬。 没隔多久,老外故技重演,让毛小姐出国“旅游”。毛小姐当时已经知道老外所从事的勾当,但是,她并没有拒绝老外的请求。 在多次帮忙运毒得逞之后,毛小姐还发展起了下线,拉拢另外几名女子下水,成为跨国贩毒集团的“马仔”。 最终,这些女孩和毛小姐一同被警方抓获。 自己被抓 还帮男友脱逃 令人意外的是,当公安人员抓获毛小姐时,她刚好正和“幕后黑手”老外在一起。但是,毛小姐却替老外百般辩解,帮他逃离现场。面对公安的询问,毛小姐称,这老外是她刚结识不久的男网友。 当公安机关查明真相,对老外进行抓捕时,这个真正的毒枭却已经遁逃出境。毛小姐的痴情不仅干扰了破案,还留下了一大隐患。 因走私毒品数量巨大,昨日,记者从厦门中院获悉,毛小姐近日已被执行死刑。 法官介绍,毛小姐获悉最高法已通过死刑复核时,才开始为自己做最后一次梳妆。当时,她穿着母亲精心为她挑选的服饰走出监房。这本该是母亲送女儿出嫁的幸福场景,结果却发生在高墙之内。当痛不欲生的父母与女儿作最后一别时,一家人撕心裂肺地痛哭,让不少在场的工作人员落泪。 法官说:“这个曾经令人艳羡的才女,因为一段糊涂昏聩的‘爱情’,葬送了自己的生命与前程,这样的结局令人感慨。” 女性贩毒多是“爱情惹祸” 很多女性参与贩毒,都是 “爱情惹的祸”。法官说,在女性涉毒案件中,大部分都有“幕后黑手”。很大一部分女子,是以幕后指挥者——外籍男子的恋人身份参与作案的,这是近年来厦门破获的女性涉毒案件的一大特点。 据厦门中院统计,2008年至2012年上半年,中院一审新收女性涉毒案件29件,共34名女子受审,占女性犯罪案件总数的57%。在这34名女性被告人中,有21人是因“无知”和“爱情”而走上犯罪道路的。 相关报道 幼儿园老师帮外籍男友携毒
厦门海关近日在厦金客运码头旅客候船大厅举办打击毒品走私宣传活动,缉毒犬“天翼”用鼻子对一些箱子快速进行检查,发现一袋毒品。(林维真 雷国华 摄影报道) 早报讯 (记者林维真 通讯员刘频 蔡晨晨)记者日前从厦门海关获悉,去年以来,该关共查办毒品走私案件25起,查缴各类毒品71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其中,仅今年以来查办的10起毒品走私案件中,国内女性涉毒案件就达到5起,呈现国内年轻女性涉毒案件增多的新特点。 今年2月27日,厦门海关在一名从马来西亚吉隆坡进境的中国年轻女子小何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夹层中,查获毒品海洛因898.7克。经查,小何原是福州一家双语幼儿园的英语教师,其所携带的毒品系其非洲籍男友让其帮忙带回国内的样品。 据统计,2010年厦门海关查获的国内年轻女性涉毒案件仅为2起,抓获涉案女性2人;而2011年以来,厦门海关已查获此类案件10起,抓获涉案女性10人。国际贩毒集团已从最初的雇佣境外有色人种携毒,转变为寻找国内女性充当贩毒工具,且涉毒女性逐渐呈现出本地化、年轻化、高素质化的趋势;从国内女性涉毒过程来看,背后黑手主要是以非洲籍犯罪嫌疑人为主的毒品走私犯罪集团,毒贩一改以往依靠马路边、公交车上搭讪、攀谈等交友方式,转变为通过手机及互联网络上QQ、微信等更为便捷、有效的新兴交友工具,寻找、结识中国年轻女性。 此外,国际贩毒集团也不断变换藏毒的方式方法,如“相册藏毒”、“鞋跟藏毒”、 “卷轴藏毒”等。据统计,去年以来厦门海关查获的新藏毒手法走私毒品案件共8起,占总案件数的32%,同期查获的传统的人体藏毒案件数仅为5起。 ■相关新闻 降低毒品纯度 还请人来试吸 厦门公布3起涉毒案件 降低毒品纯度 还请人来试吸 早报讯 (记者康云 通讯员 周赞马)今天是6·26“国际禁毒日”。昨日,厦门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最新判决的3起涉毒案件。 案件1 毒品交易之前 加工降低纯度 李某刚,绰号“老四”,1987年出生,贵州人。2010年1月12日,李某刚指使李某龙(已判决)与李某(另案处理)到集美区灌口镇古逸茶楼,以每克90元的价格将净重49.3克的海洛因通过杨某(另案处理)介绍贩卖给林某勇(另案处理)。当年1月16日,李某刚通过杨某与林某勇约定于次日以每克100元的价格向林贩卖海洛因300克。当晚,李某刚在集美区上塘许村尾社暂住处里,对拟用于次日贩卖的毒品海洛因进行加工以降低纯度,其间,李某刚叫李某龙试吸毒品以确定毒品含量。同年1月17日,李某龙在李某刚的指使下,伙同陈某超(已判决)携带海洛因来到古逸茶楼212室,欲贩卖给林某勇时被当场人赃俱获。去年12月8日,李某刚在贵州铜仁火车站安置区一茶室被抓获。 厦门中院认为,李某刚伙同他人共同贩卖海洛因397.9克、咖啡因67.4克、安定82.8克,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系共同犯罪,且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论罪应判处死刑,鉴于涉案海洛因含量较低,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近日,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李某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案件2 三进宫不悔改 刚出狱又被抓 王某,44岁,小学文化,厦门人。因犯贩卖毒品罪,他已经“三进宫”但仍不思悔改,刚出狱又故伎重施。2010年7月29日下午5时许,王某在思明区世贸大厦某单元房与李某忠(已判刑)约定,以每克330元的价格将20.1克毒品甲基苯丙胺卖给他人。随后,王某指使任某霞(已判刑)携带该毒品与李某忠共同到湖里区裕兴大厦收取毒资时,被警方人赃俱获。厦门中院认为,王某贩卖毒品海洛因22.2克、甲基苯丙胺41.2克,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而且系累犯和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故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案件3 西餐厅里交易 被逮了个正着 1972年出生的张某是湖南人,来厦后暂住湖里江头。今年1月15日下午5时许,张某在仙岳路豪享来餐厅,以每克人民币320元的价格贩卖毒品冰毒给杨某、王某时被民警抓获。厦门中院认为,张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103.4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故一审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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