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计划三年内更换未达标校车 政府将提供补助
厦门网-厦门商报讯(记者 陈巧恩)假如新购一辆国标专用校车需20万元,那么赶在年内更换的学校将一次性获得补助款4万元(20万×20%)以及奖金8000元(4万×20%)。 根据市政府日前转发的《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从今年起的三年内,厦门市要把全市幼儿园中小学未达标的校车全部更换为国标专用校车,政府将补助购车款的20%,如果在年内更换,还可拿到奖励,也就是补助款的20%。 备案校车290辆 截至2012年3月12日,厦门市在教育部门备案的校车有290辆(自购163辆,租赁127辆),全部属于民办学校,总共有135所,每天运送10609名学生。 《意见》说, 2012年起,厦门市将用三年时间,对现有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购置的未达国标校车更换为国标专用校车。具体到今年的更换任务数是130辆。未办理校车登记手续的校车2012年12月31日后不得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 统一外观标识 根据《意见》,校车将统一审核、统一外观标识、统一检验管理、统一停放点规划、驾驶员准入标准、培训考核。其中驾驶员方面,要求25周岁—60周岁、身体健康的本市居民。 另外,2012年底前在每台校车和校车服务提供单位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上均应安装带有卫星定位和视频监控功能行驶记录仪,并接入公安、交通部门监控平台。 需要特别说明的,《意见》指出学校收取的乘车费用需经物价部门核准,不能因此增加学生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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