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保新政周日起将实施 1年可为市民省7500万元
厦门网-厦门商报讯 (记者 吴斯婷 实习生 彭怡郡) 从本周日(7月1日)开始,厦门市将开始实施一系列新的医保惠民政策,经测算,新政策能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减轻市民约7500万元的医疗费负担。 近日厦门市出台规定,7月起,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60元,其中财政补助从原来的每人每年300元调整为36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来的80元调整为100元。 与此同时,参保城乡居民门诊、住院就医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不同费用段的报销比例,将在原来的基础上各提高5个百分点。居民医保门诊、住院报销水平可分别提高到50%、75%以上。 从下月起,门诊使用社会统筹基金500元的范围,由原来只能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进一步扩大到可用于一般诊疗费和常规医疗检查项目,如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X射线等常规医疗检查。 另外,职工参保人、居民参保人医疗费的报销限额提高了10万元,分别达到36万、3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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