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鼓浪屿女摊贩舌战城管引围观 官方发布会临时取消

2012-09-01 21:53   来源:中广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广网厦门9月1日消息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8月30日,一段“鼓浪屿女摊贩激辩四车城管”在网上引发了关注,围绕着城管究竟是否合理执法,争执的房屋产权归属引发了网友的辩论。

厦门,鼓浪屿,晃岩路47号,游人如织,一如每一个午后,一场辩论却吸引了大家的目光。晃岩路47号公房租户陈亚星女士,声称自己在自家的房子摆花,且花盆并没有落地,却遭到城管的执法,而城管并没有权力干涉自己的私人行为。

陈女士慷慨激昂,执法的城管部门对此却有截然不同的回应,当时在现场的鼓浪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翁星春说:“她是一面之词,颠倒黑白的一面之词,她是通过摆花达到摆到摆摊的目的,她的行为是典型的违法占道行为。”

一方说自己是在自家的花架上摆花,一方说是占道经营,在视频中,可以清晰的看到,陈女士花架上的矿泉水、饮料等。在那段广为流传的视频中,占道经营可以说只是一小部分,晃岩路47号公房的产权归属才是大家争辩的焦点,那么,这座曾经是中国著名妇产科医生林巧稚住处的房屋,究竟是谁的呢?

陈女士面对厦门卫视的记者是这样说的:这是李家的房子。但是当记者问及产权变革时,陈女士说:55年的时候,我还没出生,那是我婆婆家的事。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