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获首批"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将迎两年国检期
东南网9月26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卢超颖)昨日上午,在北京举行的“中国质量发展论坛”上,厦门成为首批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之一。 今年4月,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启动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今年2月,厦门市政府成立了以刘可清市长为组长,李栋梁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区政府、34个市直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质监局、发改委、建设局、环保局为四大领域牵头部门。 据悉,此次全国共有15个副省级城市参加,厦门最终成为获批的八个副省级城市之一。据了解,城市获批后,将在3个月内提出创建计划,24个月内完成有关创建工作,由质检总局组织严格的现场考核验收,授予“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称号,给予六条激励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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