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商务局介绍境外投资情况
主持人:下面,我们看看网友的提问。 长远发展:请问境外公司股权变更,境外投资证书是否需要变更? 郑副局长:原境外投资申请事项发生变更,企业应参照《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 2009年第5号)第二章的规定向原核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核准手续。企业之间转让境外企业股份,由受让方负责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商务部或受让方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把相关核准文件抄送其他股东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程诺:企业通过境外企业再投资,需要进行备案? 郑副局长:企业控股的境外企业的境外再投资,在完成法律手续后一个月内,应当由企业报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企业为地方企业的,须通过"系统"填报相关信息,打印备案表(样式见附件四)并加盖本企业公章后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企业为中央企业的,中央企业总部通过"系统"填报相关信息,打印备案表并加盖公章后向商务部备案。企业递交备案表后即完成备案。 吴先生:陆资赴台需要什么条件? 郑副局长:根据《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管理办法》,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大陆依法注册、经营的企业法人; (二)具备投资所申报项目的行业背景、资金、技术和管理实力; (三)有利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不危害国家安全、统一。 费实:请问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电子钥匙如何办理? 郑副局长:请致电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010-58103599咨询办理。 黄平:何为特殊目的的境外投资? 郑副局长: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9年第5号),特殊目的公司系指企业为实现其实际拥有的境内公司权益在境外上市而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境外公司。 张女士:两个以上企业合资设立境外企业,需由哪一方提出申请? 郑副局长:两个以上企业共同投资设立境外企业,应当由相对最大股东在征求其他投资方书面同意后负责办理核准手续。 刘先生:如何进一步了解被投资国投资环境以及相关政策? 郑副局长:为贯彻实施“走出去”战略,帮助企业了解国际投资合作市场环境,有效规避风险,提高对外投资合作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国家商务部已在中国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网站上发布相《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以供企业参考。 邱小姐: 請問外資(台資)可獨資申請勞務派遣公司嗎?商務局或投促局會審批嗎?謝謝 郑副局长:《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对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条件: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2、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600万人民币; 3、有3名以上熟悉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管理人员(提供工作经历、职业技能证明等) 4、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5、法定代表人没有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满足以上5点,提交申请,我局批复同意后出具批复文件及批准证书。 企业获得证书后到工商部门登记,并在5日内缴存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处置备用金。 主持人:非常感谢郑副局长做客厦门市政府网,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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