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话题引热议 厦门银行尚无“倒按揭”
障碍 70年产权和税收 除了市民的接受度,“以房养老”的推广还有好几道坎。 业内人士说,第一道坎便是“70年产权”,虽然《物权法》规定住宅用地期限届满时可以自动续期,但没有明确续期时是否需要缴费以及如何缴费。同时,在城市化进程中,房屋拆迁频繁,其存续时间也难以掌控。 上述问题给开办倒按揭业务的机构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为了控制风险,它们只能附加各种限制条件,这反过来又会影响人们“以房养老”的积极性。 此外还有税收问题。在国外,人们从倒按揭中获得的收入是免税的,而国内尚无相关立法。加之国内未开征遗产税,如果倒按揭的收入反而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以房养老”就显得很不划算。 延伸阅读 30万美元的房产申请“倒按揭” 美70岁老人可月领1036美元 在美国,“以房养老”业务已有20多年历史。目前市场上占绝对主导地位的,是由联邦住房管理局承保的住房转换抵押贷款(HECM)。 记者用美国倒按揭贷款人协会(NRMLA)提供的计算工具算了一笔账:目前一位居住在纽约的70岁老人,用价值30万美元的房产申请HECM,每月可获得1036美元的养老金,领取至终身。 值得注意的是,对“以房养老”存有疑虑,并非“中国特色”。根据央行人士发表在《金融发展评论》上的一篇文章,尽管美国早在1987年即推出倒按揭业务,但美国政府在2007年进行的一项专项调查仍显示,36%的受访者对其看法负面,只有25%表示支持。 该文引用的另一组数据称,在2011年,美国62岁及以上(美国政府规定申请HECM需年满62岁)且拥有房产的老年人数量为2500万人左右,其中知道“倒按揭”业务的占70%,但咨询该项业务且表示兴趣的占4%-5%,而最终办理的只占2%-3%(58.2万人)。 因此该文认为,“养老保障方式的选择应当是多元化、互补性的,并非只有发展‘倒按揭’市场的单一路径,更不能对‘倒按揭’附加一些不切合实际的过高期望。” (记者 林劭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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