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直管公有危旧房租户 可按面积比例调换新房
原标题:解放前直管公有住房危旧房租户,可按面积比例调换新安置房 8日起受理调换安置房申请 东南网10月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鲍娜)今年年底前,租住在解放前建造的厦门直管公有住房危旧房内的居民,将可入住面积更宽敞、房型更明亮的新安置房。10月8日-18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凭《厦门市直管公有住宅租赁合同》、身份证原件向市公房管理中心领取《厦门市直管公有住房危旧房屋按面积比例调换安置申请表》。 一份租赁合同为一户 据悉,在这次调换范围内的直管公有住房危旧房屋,是指建造于解放前,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房屋或经鉴定属危房的房屋,可按面积比例调换安置。市公房管理中心负责直管公有住房危旧房屋按面积比例调换安置的具体工作。 直管公有住房危旧房调换安置申请家庭除本房外,在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直管公有住房危旧房调换以一份租赁合同为一户,一户公房住户调换一套新安置房。以原承租住房的建筑面积为基准,一般按不大于2倍、不少于原承租面积的标准,在相应批次提供的房源中调换。 直管公有住房危旧房屋调换段的区分为:1.原建筑面积为15平方米(含)以下,调换段为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以下房屋。2.原建筑面积为15平方米(不含)~20平方米(含),调换段为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60平方米以下房屋。3.原建筑面积为20平方米(不含)~40平方米(不含),调换段为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以上~85平方米以下房屋。4.原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含)以上,调换段为建筑面积为85平方米以上的房屋。 10月8日-18日领取申请表 这次可供调换的房源有100多套,均为生活配套齐全的成熟社区,房源分布在文屏路、岭兜一里、前埔、金山等十几处区域,所有房源分布已向危旧房住户公示。根据工作安排,10月8日-18日,开始受理调换安置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凭《厦门市直管公有住宅租赁合同》、身份证原件向市公房管理中心领取《厦门市直管公有住房危旧房屋按面积比例调换安置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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