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浪屿城管执法人员慢作为 处理违建只发一纸通知
【问题】 执法程序的“硬伤” 显示执法人员履职懈怠 上述案例暴露出鼓浪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在处理群众投诉、执法过程中的“硬伤”。 一是执法档案材料管理混乱。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发现,两起投诉件的相关材料,如投诉记录、执法文书、现场图片等都没有按照“一案一档”进行归集,而是散落在不同人员手中。这样的管理,导致相关负责人、经办人员根本无法了解掌握投诉件处理情况和办理期限,相应的监督措施自然也无法落实。二是处理投诉、执法过程没有记录。执法人员去过几次现场,是否进行过现场勘查,找不到业主时是否有取旁证?这些工作根本没有相应的记录。三是执法程序“半途而废”。《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违建当事人限期整改,自行拆除违建、恢复原状。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均未在期限内履行义务,然而,该大队在这几个月当中没有采取进一步查处措施。四是执法人员不作为,对违法建设只是采取劝告、发改正通知书,没有采取停水停电、强制拆除等有效措施,导致违建行为不断发生。 调查人员认为,上述问题说明鼓浪屿城管履职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 【处理】 相关案例正在处理 落实对相关人员的问责 在鼓浪屿管委会的督促下,鼓浪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表示将积极落实违建查处工作。其中,内厝澳路52号违建当事人已于10月24日开始自行拆除屋面板,该大队将跟踪督查,确保其11月2日前整改完成。届时如当事人仍未完成整改,该大队将组织施工队伍予以强制拆除。该大队还将协调鼓浪屿风景区规划管理部门,对该建筑物现外观是否符合鼓浪屿风景区整体环境要求进行认定,并视情况再作进一步查处。鸡山路23之五302室的违建,该大队责令当事人于11月5日之前自行拆除,逾期将依法予以拆除。同时,该大队还将协调相关部门对该片区住户在楼房屋顶违规搭建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分类进行现场督办;对拒不自行整改的,将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力争明年上半年前将相关违法建设问题解决好。 通过上述两起案件的剖析,鼓浪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领导认识到查办案件中程序不规范,查处效率不够高等问题,大队将强化违法案件查处管理,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完善办案档案资料,提高违法案件查处效率。 对此,市纠风办表示,将继续敦促鼓浪屿管委会查清相关人员责任,并进行问责。 市纠风办工作人员 史永飞 市民评代表 张肃 刘 雷 张晓良 文/图 本报记者 黄 璜 |
- 2013-09-26鼓浪屿最严整治打雷也下雨 多部门今日联手开拆
- 2013-09-19平房变三层楼 鼓浪屿乌埭路36号一隐蔽违建遭举报
- 2013-08-24鼓浪屿最大钉子户被拆 最严整治开出“第一刀”
- 2013-03-22多执法部门暗访鼓浪屿 占道和违建现象层出不穷
- 2012-09-01厦门鼓浪屿城管称:与众城管激辩女业主违建强占
- 2013-03-09鼓浪屿违建“藏身”深巷 执法大队一日拆了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