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厦门给国企年金划出上限:不得超过职工上年工资5%

xm.fjsen.com 2013-11-02 07:30  易福进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厦门给国企年金划出上限 费用不得超过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5%

东南网11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易福进)国企为职工缴交企业年金,费用将不得超过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5%。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国资委获悉,对于市属国有企业的企业年金制度,将在以往相关制度的基础上,补充两大“新政”。

除了“企业每年列支成本(费用)的企业年金费用,不得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5%”这一5%的最高上限门槛规定外,市国资委还明确要求:“年金制度试行初期,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应不低于企业为其缴费部分的25%,以后年度逐步提高。”

据悉,这一补充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厦门市属国有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记者获悉,为了完善薪酬福利制度,为员工的养老计划做长期的准备,以进一步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厦门早在2008年就试行推广企业年金制度。类似厦门空港、厦门信达等一批大型国企,更已先行先试,率先建立较为完善的企业年金制度。

有关人士为记者分析,以往厦门国企的年金试行制度,只提出“合理确定年金缴费水平”,并要求企业出现亏损的年度应停止企业缴费,企业人工成本负担过重时,应及时调整企业缴费水平,“但具体多少比例比较合理,并没有明确的界限,这也意味着,一些有实力的企业,这个度就比较大”。

而这5%的新规定,等于为市属国企明确了这个度的范围,也进一步确定了较为合理的缴费水平,避免互相攀比。

责任编辑:陈颖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