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厦门农村土地、房屋权属证书有望“两证合一”
东南网11月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思亲/文 张向阳/图)明年下半年,厦门有望实现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书“两证合一”,从而为权属人颁发统一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书。 昨日,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卢海林总规划师在接听市长专线时透露,目前,此政策正在研究起草规范性文件,有望于明年下半年制定实施细则。 同时,明年厦门还将试点不动产统一登记,而农村房屋融资抵押备案相关办法也已于本月正式实施,若4个农村房屋融资抵押试点镇试点效果良好,则有望在全市推开。 “两证合一”细则有望明年出 卢海林介绍,厦门于1997年开始在城镇国有土地范围内实行“两证合一”,到现在,城镇土地已实现土地和房屋两本证书合为统一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书。 不过,和全国大多数城市一样,对于农村土地房屋,厦门一直在分别颁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书两本证书。卢海林透露,明年,厦门计划实现农村土地房屋“两证合一”。“目前正在进行前期研究,起草一些规范性的东西。”卢海林说,厦门这项制度的实行,还需要等到明年6月底前,国家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后,再根据条例内容来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卢海林表示,“两证合一”后,在办理相关事项时就不用再跑两个不同的部门,“而是去统一的地方办理,会更加方便”。 农村房屋抵押备案一单未接 近期,厦门在灌口、东孚、大同街道和马巷四个镇开展农村房屋抵押融资试点。对此,卢海林透露,目前还没有接到第一单,不过,根据前期调研,在试点镇确实存在此类需求和意愿。 卢海林说,房屋抵押融资先要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备案,然后再到金融机构办理。为此,抵押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于上月底出台,规定了允许抵押备案的情形和办理程序等,并于本月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15年8月15日。 据此办法,抵押备案在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就可完结。卢海林透露,若四个镇试点效果良好,农村房屋抵押融资制度有望在全市推开。 厦明年试点不动产统一登记 明年6月底前,国家将出台核心为土地产权的不动产登记条列。此前,坊间热议多集中于“推进房产信息联网”、“房叔、房姐无处遁形”等焦点话题。 而据卢海林介绍,厦门作为全国最早实施土地房屋统一登记“两证合一”的城市,经过国土部多次调研,已被列入全国首批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城市。 而目前,进行不动产登记的部门将近10个,厦门试点后,一个比较直观的变化是,原先分散在各个部门的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职责将整合并统一起来。首批限价房产权办理还得等 昨日,有多位市民打进热线,咨询厦门首批限价房杏北锦园已交房一年多,为何迟迟未办理产权。 对此,卢海林答复说,土地房屋登记是依申请登记,目前还没报件。相关部门的办证前期手续正在完善,完善后提交登记机构,然后会按绿色通道来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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