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草案)》提交厦人大常委会一审
▲厦门将立法保护生态环境,图为大帽山三角梅园 东南网12月2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黄智敏 见习记者温航)在“生态红线”内,各种有损生态环境的行为将被严禁;岛外山区不能再想采石就采石,想砍树就砍树;围填海造地行为,也将被严格控制。 厦门将采取一系列更严格的举措,保护日益脆弱的生态环境,并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予以强化。在昨日召开的厦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正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一审。 划定生态红线 “生态红线”是《草案》给生态环境保护划定的“高压线”,在“红线”内从事违规活动,将面临重罚。《草案》规定,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洪水调蓄区、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生态廊道和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海拔50米以上的山地或林地、水陆交界生态脆弱带等生态敏感区或脆弱区,自然保护区、评估认定需要保护的无居民海岛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区,海洋保护区、重要滨海湿地、重要河口、重要砂质岸线等区域,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保护价值的区域,都应当划定“生态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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