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政协建议采取积分落户制度 吸引外来务工人员
■春节临近,不少服务企业面临用工荒难题。 厦门网-厦门晚报讯 春节即将来临,外来务工人员陆续返乡之时,家政、餐饮等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又开始担忧节后工人们能否返厦上班。 厦门在2010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只要满足“持有本市《暂住证》或《居住证》岛内连续满8年(岛外5年),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岛内连续满8年(岛外5年),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固定住所,有固定职业”等条件,可以申请落户厦门。 然而在施行中,很多人没有自己产权的房子、或因为没有连续持有暂住证、还有不少在厦门打工的外来务工人员,中途回老家一段时间,这段时间的社保就停了,而规定必须连续缴交。条件的限制让外来务工人员落户难。 如何摆脱节后“用工荒”,如何吸引并且留住外来务工人员?思明区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进行了深入调查。 调查 户籍限制,让他们难以安居 针对思明辖区第三产业的外来工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80后已成为外来务工人员的主力军,他们大部分来自福建,此外江西、四川、河南三省的比例也较高,多处于未婚状态。近七成人员净收入在3000元以下,住房和食品花去他们一半以上的收入。 文化素质偏低,使他们多数只能从事简单体力劳动,如保安、店员等工种。由于工资收入水平不高,他们经常跳槽。在这种流动过程中,很容易使一些行业一些岗位出现用工短缺现象。 户籍制度是影响他们安居意愿的重要因素,因为不仅在社保医保上无法享受同等待遇,在子女入学、廉租房和福利商品房的申请方面也备受限制。 建议 对外来工,积分落户政策最有吸引力 思明区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建议,要改善用工环境,可借鉴宁波等地的外来工积分落户政策,进行户籍制度改革。 近年来,全国各地,特别是长三角、珠三角在户籍制度上频频推出举措,改善外来务工人员身份状况。比如宁波等地,推行积分落户政策,对外来务工人员实行积分评估,设置包括技术创新指标、职业资格指标、担任职务指标、素质提升指标、荣誉称号指标、企业认可指标等内容的评估体系。 思明区也可借鉴这一做法,根据外来务工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或特长)、在思明区企业的服务年限、特别贡献等指标设计出相应的权重,达到一定分值即可申请落户。该项制度一方面可以帮助外来务工人员解决经济适用房申请、子女上学等外来务工人员关注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激励外来务工人员提高自身技能,增强其留居意愿。 此外,还应在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管,减少有损外来务工人员权益的行为,建议企业成立工会、扶持外来务工人员自治组织,用政策、行动,有计划、有规范地留住优秀的外来务工人员,让他们成为真正的思明人。 其实,厦门多年前就开始了“十佳来厦务工青年”评选活动,到去年已经是第七届,这项评选给了外来务工青年,给了优秀来厦务工青年落户厦门的机会。不过,思明区政协委员张来生认为,这项评选的面还比较窄,对百万外来员工来说,就像中彩票的机率。而通过积分政策,政府根据情况设置门槛,打工者有了目标,看得到希望,知道怎么努力才能落户,让打工者可以把心放在厦门,并朝着这个目标去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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